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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姚县:光伏发电用之于民 照亮湾碧脱贫之路
日期:2020-11-1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为切实响应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号召,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求,湾碧乡正在积极、有序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近日,光伏扶贫项目传来好消息,我乡湾碧社区、白坟坝村委会的光伏发电站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合计光伏发电702982kWh,收益1204917.44元,发电量位居全县前列,吹散了新冠肺炎疫情笼罩的“阴霾”。

光伏扶贫是国家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光伏发电具有维护少、寿命长、无污染等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也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光照越充足,发电越多,村集体收益越高”。我乡充分利用光照资源充足、日照时间长的自然资源优势,紧抓政策机遇,自光伏项目建设初期就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效益充分发挥:

全力配合做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作。光伏扶贫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我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专人对接管理,项目村委会具体负责,依据光照资源、地理条件、预估发电量等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光伏扶贫帮扶措施,多方协调联动,确保项目快速落地,最大化发挥效益。

建设光伏帮扶模式。我乡严格遵守光伏发电效益80%用于帮扶贫困户及特殊群众,物质帮扶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双结合”的原则,精准选择特殊困难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托公益岗位、爱心超市、村集体公益事业多种方式结合进行帮扶,12个村委会均按要求制定了《光伏收益管理办法》。一是将光伏发电收益用于合理增设公益性岗位,将无法外出务工的半劳力、弱劳力等特殊困难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拓宽增收渠道,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效。二是结合爱心超市实行积分兑换,光伏电站收益购买生产生活用品投入爱心超市,鼓励困难群众通过劳动自力更生,对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贫困户、环境卫生红榜、参加护路、保洁、防疫消杀等村级公益事业、志愿活动群众进行量化积分管理,奖勤曝懒,凭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增加群众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三是建立“光伏项目库”,根据项目村的实际情况,将光伏发电收益用于全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问题,不断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交通及生产生活条件。

规范光伏电站养护及收益管理。一是进一步优化光伏电站管理模式,加强工作协调和技术指导,实行定期检查看护,提高村委会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能力。

原标题:云南大姚县:光伏发电用之于民 照亮湾碧脱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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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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