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制造业企业的影响:为什么说这个文件对今年竞电价项目的容配比不会有太负面的影响】
首先,要谈一下为什么要超配?
超配的原因是,部分辐照较低的地区,其峰值辐照达不到1000W/m2,通过超配,可以使得逆变器及交流侧设备的线路利用率提高,从而摊薄交流侧与功率相关的BOS成本。
其次,对本次政策的负面影响进行测度。
我们假设一个1200有效小时的3类地区,按照22000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发补贴,容配比达到1.15的水平。对于这个项目而言,由于超配,从而在其17年的时候,累计发电量就达到22000小时了,后面按照新规则拿不到补贴。但是,由于这是17年后的事情,所以要贴现。按照6%的贴现率计算,在新政后的未来收入贴现值(含电价+补贴),比新政前的未来收入流贴现,只低了0.7%左右(假设电价0.30元/度,补贴0.03元/度)。在3.5元/W的系统成本下,0.7%的收入损失只需要系统成本降低0.03元/W就可以弥补。
但是,如果容配比不按照1.15配置,而按照1.00配置;则BOS中所有与交流侧功率相关的部分(包括路条成本)就得不到摊薄。而如果假设BOS中与交流侧功率相关的成本有1.0元/W的话,则不超配所带来的成本提升就高达0.13元/W左右。
因此,从电站运营商去实现LCOE最小化的角度而言,虽然新政策会导致LCOE下降,但并不会显著阻碍其超配行为,从超配中所获得的收益(0.13元/W)是远远大于这次政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0.03元/W)的。
【对运营商的影响:确定性的损失和不确定的未来收益】
对运营商而言,两方面影响:
(1)确定性的损失在于,对于已经并网的超配项目,由于本政策规定了发电小时数超过全生命周期合理小时数后拿不到补贴,故而现金流自然受损。
(2)不确定的未来收益在于,这次政策更大的意义是对补贴的“收口”——国家可以准确计算出未来需要支付多少补贴,从而这对于后续解决补贴缺口问题是有正面意义的。鉴于今年7月开始,电网发债以解决补贴缺口问题的探索一直在推进,故而本次政策或将解决一个重要的技术性问题(界定未来的现金流),从而有利于未来电网发债的继续推进。但电网发债这事到底未来能不能成功?我们也不知道。因此说,这个政策所带来的未来收益(补贴问题有着落,提前解决补贴问题)是不确定的。
【结论】
经过上述讨论,可以得到:(1)对制造业企业而言:经量化测算,按照高容配比超配组件的现象并不会因为本次新政而受显著影响,换言之,今年的组件需求不会受到这个政策的负面冲击。(2)对运营商而言:本政策虽然对存量超配电站项目的未来现金流有确定性的负面影响,但或将有助于补贴的“收口”及后续补贴问题的彻底解决。
原标题:第三只眼睛看光伏:关于“设定全生命周期补贴小时数”的一些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