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现场。张燕摄
“光伏扶贫”工程是国家“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国家将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纳入财政补助目录,优先发放补贴,每年足额到位,并建立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中心,对光伏扶贫电站适时监测,线上线下“一体化”运维,保障电站持续健康运营。
培训会总结了广西上半年的光伏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光伏扶贫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广西光伏扶贫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
近年来,广西把光伏扶贫工程作为增加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重要途径推进实施。至2019年底,广西共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129个,合计规模18.11万千瓦,涉及14个设区市、75个县(市、区)、2200多个贫困村。广西将光伏扶贫电站纳入了国家的规模管理和监测管理,完成了光伏扶贫“前半篇文章”。下一步,广西将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全面推动光伏扶贫工作“后半篇文章”顺利进行。
据介绍,2017年,钦南区依托资源优势,抢抓政策机遇,把光伏扶贫作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渠道之一,科学有序推进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实施。该区充分利用镇政府顶楼、村委顶楼、医疗所顶楼、舞台、车棚等实施建设,不占用任何土地资源。为确保光伏发电顺利进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该区强化组织领导,抽调精兵强将,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委积极主动配合,形成村企联合工作格局和合力,从方案制订、计量安装、并网验收与调试等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同时,该区建立部门监管、专业运维、日常管护,区、镇、村联动“三位一体”运维管理机制,出台《钦南区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并按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开展电站确权工作,厘清光伏扶贫电站所有权、受益权、经营权、分配权、监管权等五权关系。
目前,钦南区共有10个镇(街道)建设了40个分布式光伏电站,覆盖贫困村37个,总装机容量1323.05千瓦,总投资1058.95万元。
原标题:广西做好光伏扶贫“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