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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两居民“尝鲜”光伏发电
日期:2014-08-2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在自家屋顶建一个家庭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多余的电还能卖给国家电网公司。实现这样美好的愿望在上虞不再遥远。8月14日,笔者从客户中心获悉,上虞供电公司已受理两户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申请,来自丰惠镇凤鸣村的唐彭吉和小越镇德隆社区的王才兴,将分别在自家屋顶安装总装机容量为15千瓦和1.5千瓦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受电电压等级分别为380伏和220伏。目前两个项目均处于工程施工阶段,预期月底可并网发电。

自2012年国家电网公司出台关于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服务相关政策以来,上虞区先后有12家企业试水光伏发电这一新兴事物,其中5家已经并网发电。为积极推动分布式发电产业发展,供电公司建立制订一整套推进方法、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对申请的光伏发电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为需要并网的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

而作为居民用电领域的光伏发电项目,同样享有方便、周到的供电服务。除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勘,做好接入方案设计之外,供电公司积极为两位业主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无偿做好项目公共接入点的配套改造,并为用户安装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智能电表,解决用电和送电度数的计量问题。

据介绍,安装一套屋顶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板、逆变器、发电计量表、并网开关等设备,丰惠唐彭吉为此投资了12万元。唐先生为自己算了一笔账,去年自家用电量3511千瓦时,光伏发电系统投入运行以后,按日均光照5个小时计算,一年最多发电27375千瓦时,大部分富余电可卖给国家电网。而根据有关政策,光伏发电还可享受各级政府补助,如果不算设备维护运行成本,唐先生大概需要5-6年才能收回成本。对此,两位业主表示:“纯粹是尝尝鲜,就想体验一下光伏发电的效果,同时为国家节能减排做些小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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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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