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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21项措施保障能源安全 鼓励储能建设
日期:2020-06-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zhangchi_zr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意见,明确提出21项具体举措,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

意见强调,在能源储备方面,2020年将新增3000万吨左右的储煤能力;主要调入地区燃煤电厂常态存煤水平达到15天以上;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等。

在能源通道建设方面,增加铁路煤炭运输;提升港口中转能力;统筹推进电网建设,2020年完成“三区三州”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任务;推动油气管道建设;稳定进口油气资源供应。

我国将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对全球能源供应链和产业链的影响,加强供需形势的密切跟踪研判,建立能源监测预警体系,动态监测能源安全风险,适时启动分级动用和应急响应机制。


 原标题:鼓励储能建设、增加铁路煤炭运输……21项措施保障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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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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