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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网讯:各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户:
根据《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海盐县财政局关于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盐发改〔2017〕346号)精神和《海盐县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办发〔2019〕24号)规定,经审核并报县财政扶持工业专项资金联审会议审定(〔2020〕7期),现拨付2019年度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31.5363万元。资金128.839219万元列本年省补“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科目、2.697081万元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科目。
上述补助资金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发放。
附件:2019年度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明细表
原标题:2069户131.5万元!浙江海盐拨付2019年度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