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人物 » 正文
 
人大代表方敏:建议把可再生能源税费政策由“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
日期:2020-05-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zhangchi_zr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一拖长达3年以上,对应的税款却要先行缴纳。企业因补贴拖欠问题导致财务陷入危机的情况比比皆是。建议财政部门把“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对“电价补贴没到,补贴税先交”这一特殊情况进行改善。可以收到电价补贴的时间作为纳税的时间。



“作为一名电力行业的基层代表,我注意到报告中提到,保障能源安全,继续着力推动煤电改造升级,保持风电光伏发电合理发展,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新增主体。”5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热工控制专业工程师方敏在北京表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健康发展迫在眉睫。

得益于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在中国的大力推广,燃烧带来的污染和排放大幅度降低,空气污染和雾霾治理成效显著。然而,方敏在调研中发现,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一拖长达3年以上,对应的税款却要先行缴纳,这无形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方敏坦言,企业因补贴拖欠问题导致财务陷入危机的情况比比皆是。

方敏表示,加之受疫情影响,可再生能源上游设备制造业停产或产能下降,导致设备供应难以保证,企业施工明显受限制,普遍影响工期3个月以上,对已核准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影响较大。根据《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及可再生能源价格退坡相关政策,这些项目不能按期建设并网,电价补贴会受到影响。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方敏建议财政部门实行特殊政策,把“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对“电价补贴没到,补贴税先交”这一特殊情况进行改善。“可以收到电价补贴的时间作为纳税的时间,减轻企业负担。



原标题: 人大代表方敏:建议把可再生能源税费政策由“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中国能源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