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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玻璃:财务造假被查实 时任董事长被处10年市场禁入
日期:2020-04-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_jq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金刚玻璃涉嫌3项违法事实,证监会依法决定对金刚玻璃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庄大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林仰先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4月20日,记者自公司公告处获悉,金刚玻璃已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依法决定对金刚玻璃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庄大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林仰先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还决定对庄大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林仰先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金刚玻璃涉嫌3项违法事实: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年半年报、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和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金刚玻璃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和 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完结。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金刚玻璃,并在2019年1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除了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外,金刚玻璃的经营业绩也出现下降。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2019年度金刚玻璃实现营业收入612,769,304.5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93%;实现营业利润-108,978,542.0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03.65%;利润总额-110,065,465.66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76.2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473,880.9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01.95%。关于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出现大幅下降的原因,金刚玻璃称主要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坏账和资产进行调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和资产减值准备,营业收入总额下降;国内外市场行情及部分工程项目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大幅下降,利润减少。

记者自“天眼查”获悉,金刚玻璃是一家特种玻璃生产公司,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安防玻璃和光伏建筑组件两大类,主要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设施,部分产品应用于特种车辆、船舶、轨道交通行业。安全防范类玻璃主要为防火玻璃和防爆玻璃。光伏建筑组件主要为双玻璃光伏建筑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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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刚玻璃:财务造假被查实 时任董事长被处10年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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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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