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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发改能源发(2020)198号 江苏省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江苏建管办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2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_jq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 江苏省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江苏建管办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198号),具体内容如下:

日前,江苏省发改委、江苏能监办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称试点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常州市天宁郑陆工业园、盐城市现代高端纺织产业园、海门市余东镇、江阴市、姜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兴化市等7个区域,其中苏州和海门的交易规模为50MW,其余各点不得超过50MW。

文件要求试点只针对新建风电或光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的单体不得超过20MW(扣除自身最大用电负荷后不得超过20MW),20~50MW以内的项目接入等级不超过110千伏。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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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大利好!“隔墙售电”正式开启丨江苏正式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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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能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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