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0年2月,江苏能源监管办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188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15件,均为电力行业。其中:供电服务方面9件,电力安全方面4件,市场准入方面1件,其他方面1件。
2020年2月正是江苏疫情防控最关键时期,为了保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江苏能源监管办12398热线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持把服务民生放在第一位,加强值班值守,全力保障群众诉求渠道畅通,确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疫情信息得到快速处理。高度重视群众反映供电服务等问题,全力保障群众当前社区封闭管理、居家隔离等特殊时期的用能需求。高度关注疫情防控期间的群众诉求,督促相关能源企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现将2020年2月江苏疫情防控期间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况
2020年2月,江苏能源监管办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188件,环比减少35.40%,同比减少36.27%。从信息分类看:投诉举报15件;咨询157件;表扬、求助、建议等其它方面16件。从反映渠道看,2398能源监管热线电话186件,电子邮件1件,留言1件。
(二)分类情况
2020年2月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类154件,占81.91%;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15件,占7.98%;其他事项19件,占10.11%。
投诉举报15件,均为电力行业。其中:供电服务方面9件,电力安全方面4件,市场准入方面1件,其他方面1件。
(三)区域分布情况
2020年2月投诉举报事项地域分布在徐州4件,南京、宿迁、盐城各2件,常州、连云港、南通、苏州、扬州各1件。
二、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供电服务方面:一是用户对于供电部门电表计量准确性有疑问,要求我办督促供电公司给予解释;二是供电公司未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停电问题,影响群众生产与生活;三是用户对于供电部门出具的违约用电处罚结果不满,要求协助调解。
(二)电力安全方面:用户反映供电设施或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用户安全生产生活。
(三)市场准入方面:用户反映供电部门不再受理电工证审核事宜,要求我办协助调解。
三、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情况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2月份受理的15件以及上月结转的19件投诉举报进行了调查处理,已办结20件,剩余14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典型案例
(一)苏州某用户反映小区内国家电网的配电箱有倾倒和腐坏等问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用户小区配电箱存在部分破损,我办已要求供电部门完成线路的固定以及配电箱门上锁工作,确保无安全隐患。另配电箱的整改已纳入供电企业2020年检修计划,预计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盐城某用户反映小区因使用临时用电,出现低电压及烧毁电器等问题。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用户小区为农村集体小产权房,因开发商未建设客户用电工程,使小区居民无法正常用电。当地政府协调从另一临时用电设施接线暂时解决小区用户供电问题,属于转供电行为。因此,供电部门无法处理小区内的供电质量及电器损坏问题,我办已要求供电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并建议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妥善处理客户接电工程建设等有关事宜。
(三)徐州某用户反映,对供电部门出具的单位变压器超容处罚结果不认可。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用户2019年5月-11月共超容使用电量295kVA,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三款规定,应处违约使用电费罚金共计14750元。但用户认为供电部门未及时发现超容使用问题,导致企业连续多交超容费。经核实,供电人员因责任心不强,未及时发现用户用电超容问题。我办已要求供电部门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责任心,避免再次出现因工作差错给用户带来经济损失。同时我办也要求供电部门对责任心不强的职工进行内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我办。
原标题:江苏能源监管办疫情防控期间12398热线投诉举报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