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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盈利仍是分布式光伏发展最大掣肘
日期:2014-08-1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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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4日召开现场交流会,提出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记者近日在南通、无锡两个国家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园区采访发现,政府和企业都能充分认识到这一布局的重要意义,但推进过程中仍存多重障碍致进展不及预期。相关人士建议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融资平台、强化电网支撑,让示范区的经验扩散出去成“星火燎原”。此外还可与新型城镇化规划相结合,实现西部大型电站和中东部分布式发电的齐头并进。

“难以盈利”仍是示范区最大掣肘

与大型电站相比,分布式光伏实现了每座建筑、每片适宜的土地都能分散生产、就地使用,尤其适合土地资源受限、电价相对较高、工业规模更大的中东部地区,不仅能够改善能源结构,也将成为我国光伏行业新的增长点。2013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确定第一批18个示范园区。

作为首批试点之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由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实施。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公司已在工业厂房、办公大楼、公用建筑屋面建设光伏发电示范系统,截至目前累计装机11.65兆瓦。从项目签订情况看,2014年底将完成80兆瓦总装机容量,2015年完成150兆瓦示范项目建设。

“我们的进度慢于预期,但在18个园区里算好的,上半年相关部门抽查时,一些园区交了‘零分’。”南通市发改委能源交通处处长孙星说,南通150兆瓦的规模在各地示范区里算大的,推进过程中遭遇的最大掣肘依然是“难以盈利”。

作为南通示范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中天科技(13.70, 0.10, 0.74%)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产业链总监曹红彬告诉记者,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回报风险较大,主要存在几个原因:一是自发自用比例较低。部分企业每周休息1-2天,再加上法定节假日和年度检修时间,企业自发自用比例平均不超过75%。二是公共建筑电价较低。对于学校、医院、政府等公共屋面资源,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但其电价收费标准较低,就地消纳的光伏电价相对工业电价差距较大,甚至不如上网电价收益。三是电站运营期间不可控因素多。电站25年寿命期内变数较多,提供屋顶企业存在经营风险、屋顶老化,影响光伏电力持续稳定消纳,甚至会因搬迁等导致电站停运。

无锡示范区的示范规模是50兆瓦,进展同样不及预期,其负责人和曹红彬等都提出,国家示范区更多是探索经验,暂时不盈利是在预期内,让他们困惑的是另两个问题:首先,示范区内外的电价补贴标准都是每千瓦时0.42元,其他各项政策也基本一样;其次,虽然上半年进度较慢,但近日举行的光伏发电建设和产业发展座谈会提出,要坚持完成全年光伏目标,也就意味着下半年迎来密集建设期。

曹红彬告诉记者,国家密集出台扶持政策对行业发展是好事,但需要警惕分布式光伏出现新一轮的无序竞争,毕竟优质的屋顶资源有限,各家抢夺时会不计成本地压价。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了这样的苗头,在和屋顶企业谈判时,按国家规定是可以给10%的优惠,可是示范区之外有企业出现85折甚至83折,这基本就突破了分布式盈利的底线,属于恶意竞争。

“楼下消纳”到“就近消纳”需迈几道槛

南通、无锡示范区的状况具有一定普遍性。中国水电(2.65, 0.00, 0.00%)水利设计研究总院5月份发布报告称,尽管今年初国家向多个省区市下达的分布式年度建设指导规模普遍较大,但推进速度也很不理想,当前面临收益率低、屋顶难找、融资困难、备案难、负荷长期稳定性难以保证等多方面问题。

多位业内人士提出,从18个示范项目的发展情况来看,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实际运营中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电费结算及回收难度较大。目前采取的投资者与用电企业直接进行电费结算,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用电企业经营不善或信誉不高导致拖欠电费,缺乏相应法律约束,终止供电后用电企业仍可从网上购电,不利于电站投资方回收资金。

第二,屋面资源难以落实。经过调查排摸,符合“载荷充分“电量自发自用90%以上”“25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电价合理”等所有条件的优质屋顶资源较少,基本符合条件的屋顶业主在洽谈中又对是否安全、防漏等问题存在较多顾虑,参与积极性不高,尤其是一些国企,内部程序繁杂,沟通困难。还有一些企业,对屋顶收益要价过高,也难以落实。

第三,融资平台仍不完善。“因为之前的教训,很多银行对于光伏仍然谈虎色变。”曹红彬说,对于18家示范区原本说国开行有支持,但怎么明确、怎么推进目前还没有细则。像中天科技完全是靠集团的流动资金在做示范项目,目前投入1.2亿元,等做到80兆瓦时预计要投入6.4亿元,“如果没有更好的融资平台,公司的压力太大了。”

记者了解到,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营模式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在一定区域内形成“就近消纳”是理想的状况,但由于上述几个障碍,目前还没有企业能实现“就近消纳”,基本上只能做到“楼下消纳”,下一步必须提高消纳比例和开发效益。

新型城镇化成推广新契机

曹红彬等人认为,国家正在陆续出台针对分布式光伏的政策,相信现有障碍将逐步解决,建议要坚持“小步快走”,在体制机制理顺之前避免“步子迈得太大”,宜按照“示范区探索-拓展到更多企业-社会普遍使用”的步骤推进,并在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曹红彬说,目前分布式光伏主要是由国家能源局推进,使用经济杠杆调节,但仅是这样力度还不够。希望能和各省市节能减排的标准结合起来,增加分步式光伏电站市场推广量,此外,对高耗能、直供电企业应明确使用分布式光伏安装量指标,并作为审批条件之一,由此让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例如央企、国资委[微博]成员企业、有污染源外资企业。

二是对相关企业“宽严并济”。一方面要提高进入门槛,让真正有责任心、有能力的企业来做,毕竟分布式光伏盈利普遍要七八年,如果仅是想利用优惠政策“赚一把就走”,这样的企业进来多了,很可能再次出现前几年光伏的教训,另一方面,对于真正专心做分布式光伏的企业,建议尽快细化国家的扶持政策,地方也可以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三是进一步强化电网支撑。建设智能配电网是实现区域内“就近消纳”的基础条件。开展分布式电源并网及运行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解决新能源接入给配网带来的安全和管理问题,实现新能源的安全灵活接入。以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为例,当前正着力打造一流配电网,提出“省心电、省钱电、绿色电”的目标。

为了更好推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多位业内人士还提出可以和新型城镇化相结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原所长李安定告诉记者,对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土地成本较低的西部,要大力发展大型地面电站,相比之下,在江苏等中、东部省份,新型城镇化为分布式光伏提供了新的空间。

李安定说,目前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在规划中仍主要依靠国家建设电网、输电的老办法,没有与新能源产业相结合。在老城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存在各种利益分割问题,实施起来比较困难,而新城镇的建设不存在这样的障碍。可以鼓励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采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并通过示范建设起到带动作用,同时要做好总结和宣传,为其他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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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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