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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9年光伏发电弃光率首次下降到10%以下
日期:2020-01-1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gl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根据新疆能源发展的高标准要求,2019年新疆光伏发电弃光率首次下降到10%以下,完成了国家对新疆光伏发电消纳目标的要求。 

2019年,新疆新能源发展工作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着眼于疆内疆外两个新能源消纳市场,全力以赴推进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全区光伏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弃光电量同比下降50%以上,推进光伏发电消纳成效突出,自“十三五”以来,弃光率首次下降到10%以下,完成国家对新疆光伏发电消纳目标要求。

一、光伏发电运行情况

(一)装机容量:截至2019年12月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9231.8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26.6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1.12%。

(二)设备利用:2019年全年,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425小时。其中: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425小时,同比增加88小时。

二、光伏发电生产情况

2018年全年,新疆电网调度口径累计总发电量3159.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4%。其中:太阳能发电量128.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1%,占总发电量4.07%。

三、自治区当前弃光情况

2019年全年,弃光电量10.21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52.29%;弃光率7.3%,同比下降8.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除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弃光率略高于10%以外,我区其他地(州、市)弃光率均在10%以下,其中:吐鲁番市、乌鲁木齐市光伏发电消纳情况最好,弃光率分别为4.19%、4.96%。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全面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远近结合、内外兼顾、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的原则,严格执行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入挖掘消纳市场、继续提升消纳能力,引导我区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原标题:新疆:2019年光伏发电弃光率首次下降到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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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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