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节地新思路
当前各地有哪些值得肯定和借鉴的节约集约用地经验?如何将这些好经验上升为制度?
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前已经具备了扎实的实践基础。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主动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比如上海市规定,未来城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内,努力实现"零增长",建设用地总量不再增加;山东省和江苏省规定,工业不再建单层厂房,建多层厂房可以减免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用,促进企业自发节约集约用地;湖北省规定,闲置土地的闲置费用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金价款20%代征,促进企业盘活存量用地;还有很多省市都规定,要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在地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这些都是很好的制度规定,有普适性,也有推广性。
国土资源部当前也正在总结各方面的成功经验和良好做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9月1号全面实施。近期,还要出台具体的节约集约用地指导意见,目前已经有了初步方案。
近年来,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已经形成基本框架,但从实践效果来看,政策体系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有哪些新思路?
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思路,概括地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原则,节约集约用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和重要内容;二是优化布局的原则,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三是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土地粗放利用的情况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当前的重点,也是我们的着力点、发力点;四是保护耕地的原则,耕地是养活中国人的基本,我们必须保住。
第二,在节约集约用地中要实施三大战略。一是要实行总量控制和减量化。只有对用地的总量和规模实施控制,并且逐步减量化,才能节约集约用地。如果资源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全社会也许就不会有节约集约的动力和需求;二要实施优化布局和进行格局调整的战略。只有优化布局,才能承载更多的经济社会活动,才能实现社会经济活动的良性循环、良性运转;三要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的战略。经过多年的建设,土地利用上已经不是一张白纸,我们必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优化、深化和重整。
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等,推动城市更新,依法盘活农村的低效利用土地和闲置建设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国土的综合承载能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要构建四个机制。推动节约集约,要健全规模导向的机制;要完善市场配置的机制,通过市场配置和利益调整,促使产生节约集约的内生的自发动力;要强化激励和约束的机制,要鼓励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广泛推动使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形成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行动和风气;还要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的制定和实施,及时把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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