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9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涉及光伏安装和结算方面有11件。
其中有2件比较经典的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
1、庆阳市环县群众反映,8月中旬用户向当地供电企业(国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庆阳供电公司)申请安装光伏发电,但当地供电企业员工让用户自己到发改委办理备案,用户联系发改委,告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只能以单位形式进行申请,现问题无法解决。希望当地供电企业按照规定流程受理光伏发电安装申请。
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并收集客户资料时发现缺失发改局备案文件及房屋产权文件。9月1日用户提交备案文件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后再次申请,供电企业已受理,目前在用户工程施工环节,等待用户工程竣工后,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即可发电。已督促当地供电企业将具体情况向用户解释说明,用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南平市政和县群众反映,2018年5月28日联系当地供电企业(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申请光伏并网,6月14日已验收合格,但工作人员告知没有电表,一直推脱未办理,导致7月5日才并网发电,未享受到补贴,联系95598供电服务热线反映未解决。希望给其补充结算补贴。
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已督促当地供电企业加快该项目价格纠错及补贴支付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通过电话与用户沟通解释,用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在建设光伏电站过程中遇到:并网难、补贴不及时、电费结算等问题:打12398投诉热线全都能解决。
原标题: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光伏电站?国家能源局的回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