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作为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入市场的通道,各个地区和辖区的定价最终将推动或阻碍企业购电协议的发展。在美国等国,人们根据综合的或虚拟的购电协议交易电力而不是进行实物转让,这些购电协议是作为金融衍生品被监管的。
Norton Rose Fulbright律师事务所的三名律师在PV Tech Power 20专题发表的一篇文章认为,对于某些企业而言,企业可再生能源购电协议的发展势头不应使行业参与方忽略成本太高、太复杂的事实。
Andrew Hedges、Caileen Kateri Gamache和Lee Donovan在今年早些时候联合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他们在文中警告称,监管框架和电价趋势可能会成为企业购电协议议程的关键推动因素,也可能会成为障碍。
三人写道:“作为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入市场的通道,各个地区和辖区的定价最终将推动或阻碍企业购电协议的发展。”作者指出,监管障碍阻碍了本可以蓬勃发展的企业购电协议市场。
他们认为,购电协议是一种“简单的供货合同”,但这种性质并未能阻止购电协议面临繁复规定。律师们指出,在美国等国,人们根据综合的或虚拟的购电协议交易电力而不是进行实物转让,这些购电协议是作为金融衍生品被监管的。
Norton Rose Fulbright律师事务所的这篇文章预示了企业可再生购电协议的“光明未来”,但也警示称,部分企业可能会发现这些交易过于昂贵且耗时,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企业,
三名作者表示,购电协议可能会将企业锁定在10年、15年的时间框架内,“远远长于”通常的采购周期。对于那些热衷于购买清洁能源的人来说,通常绿色证书和绿色供电价是“更简单、更快捷”的选择。
关于标准化,律师们表示,经验表明,在面对一份标准合同时,购电协议各方会坚持谈判和进行法律审查。简化EFET公司购电协议模板的意图乍看起来“很专横”并“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选择权”。
其他行业加入大型科技企业购电协议竞赛
虽然讨论了诸多风险和障碍,但文章仍预期企业对可再生能源购电协议的需求将不断增长。五年间,可再生能源专项计划RE100的企业成员已从13家增至191家并会在未来进一步巩固。
律师们认为,清洁能源购电协议的普及不仅源于企业“值得称赞的意愿”。他们还提到了街头气候活动人士和气候变化诉讼带来的与日俱增的压力,表示“企业底线对此提出了越来越高的需求。”
律师们表示,对于那些希望填补因补贴逐步取消而造成的收入缺口的清洁能源开发商而言,企业购电协议的发展势头“恰逢其时”。随着公用事业公司从购电协议转向直接拥有资产,企业利益会带来新的潜在分销商,尤其是在美国。
律师们表示,全球企业购电协议数量不断增长的情况在各国间并不完全相同。数据显示,大部分增长都集中在“少数司法辖区”。
“虽然人们有机会研究从美国或北欧的交易中获得的‘经验教训’,但不同的电力系统和监管结构的性质意味着合同框架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并非易事。”
其他数个行业已经加入了支持企业购电协议需求的最初几家“大型技术”公司的行列。
“新公司和小型公司需要接受教育。”
随着这些交易成为全球太阳能之争的焦点,人们越来越关注企业购电协议。PV Tech出版商Solar Media在今年举办的一些活动中强调称,私人太阳能购电协议在补贴取消后的欧洲迅速崛起,在拉丁美洲也越来越受欢迎。
原标题:太阳能购电协议在补贴取消后的欧洲迅速崛起,监管和电价将决定其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