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于都县共建设户用光伏扶贫电站2451个,每年户均增收5000元左右,实现扶贫开发与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的共同发展。于都县积极实施光伏扶贫补贴,实现扶贫开发与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的完美融合。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一种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何把“天上的资源转化为地上的财富”,近年来,于都县积极探索光伏产业扶贫新路,依托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实施光伏扶贫补贴,为农村贫困户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初步实现扶贫开发与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的完美融合。
今年66岁的陈佛生是罗坳镇大桥村的贫困户,2015年陈佛生贷款2.8万元建了一座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每一年光伏发电可以给他带来4000多元的收入。
贫困户陈佛生:“光伏扶贫是政府的一种好决策,只要有太阳就能发电,发了电我们家就有收入。这项扶贫工程对我们家帮助很大,现在的日子越来越好,越来越兴旺。”
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不仅是帮助贫困户建立稳定、长久增收渠道的一种新的扶贫方式,更是解决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空白问题的有效手段。罗江乡为实现“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积极谋划光伏发电,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谋划新路子。
罗江乡党委副书记张祖斌:“罗江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2016年底在全乡15个村都建造了一村一站的集中式的光伏发电站,为各村每年能发电5万元以上的经济收入,切实保障了我们各个村的集体收入达到标准。”
在光伏扶贫实际工作中,于都县坚持“政府主导、农户主体、市场运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创新设立“金穗光伏贷”产品,贷款期限10年,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前5年只付息不还本且由县财政全额贴息,从第6年起分期还本付息。
县光伏办负责人熊晟:“光伏发电设备使用寿命最长达25年,由安装企业和县政府分别给予每瓦1元的安装补贴后,贫困户安装5千瓦装机容量只需投入2.8万元,每年发电收益5000元左右,6年左右可收回投资成本,后续不需要投资投劳。”
据了解,2015年以来 ,于都县把光伏扶贫作为“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共建设户用光伏扶贫电站2451个,每年户均增收5000元左右;建设村级和联村联建光伏扶贫发电站359个,每个行政村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全县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容量62.3兆瓦,项目覆盖全县23个乡镇,收益贫困户9402户,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25.6%。
原标题:江西于都光伏发电“照亮”贫困户的脱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