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公布了最新IPO预披露名单,其中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拟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不超过32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2400万股。保荐机构为齐鲁证券公司。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苏州中来太阳能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初,更名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光伏封装材料和氟硅功能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以下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2009年12月2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认定江苏省200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2009〕11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9年5月27日,有效期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优惠政策在2011年到期后,公司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申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苏高企协〔2012〕15号文确认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换发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2年8月6日,有效期三年,2012年起公司连续三年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497.39万元、928.96万元和1,157.97万元,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9%、10.31%和10.08%。
虽然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创新,近几年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品技术含量高,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或者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动,都可能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增长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逐步增加,2011年末、2012年末和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2,958.48万元、9,168.56万元和11,014.44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一年以内的部分占比为96.39%,虽然公司历来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政策,但欧洲债务危机、美国双反、欧盟双反调查等因素给公司下游光伏组件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若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出现资金紧张或经营业绩下滑,将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