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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微调为分布式光伏保驾护航
日期:2014-07-1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oammi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与开发应用,2013年6月以来,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各地方政府也相继颁布了促进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然而,尽管政策层面的利好不断,但收益率低、融资难、屋顶难找等三大分布式光伏面临的难题依旧存在,各地分布式项目进行的也并不顺利。国家电网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并网容量为2.33GW,与年初能源局定调的14GW的年度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其中分布式光伏并网量不到0.5GW,而国家年初定的是8GW。以上数据反映分布式光伏建设现状依旧不容乐观。

鉴于此,国家能源局近期再次出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中的屋顶落实、项目融资、电网接入、备案管理和电力交易等问题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细化征求意见环节。一方面为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今年相关规划目标的实现。

意见稿中一大突破是首次提出扩大分布式光伏定义,将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土地资源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都列入分布式范畴,可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OFweek行业研究中心新能源行业高级分析师潘伟认为,一方面对于农业大棚和渔光互补项目被列入分布式范畴,说明能源局有意扩大分布式范围,为完成年度8GW的分布式目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对于废弃土地、荒山荒坡等区域,自发自用比例一般很小,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将比执行原有的分布式补贴政策收益更高一些,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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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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