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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分布式光伏发展大起底(上)
日期:2014-07-1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oammi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国家能源局自重新组建以来,一直将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优化能源结构、合理高效利用能源的重要方向之一,并先后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支持、规范、引导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政策,在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模式和商业模式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国家能源局的全面部署和大力推动下,各省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促进光伏产业特别是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截至目前,相关地区在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上出台了哪些政策?具体进展情况如何?以下结合公开资料及采访内容将目前我国主要光伏大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敬请垂注。

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江苏省东台市供电公司积极组织10多名员工为已并网的个人光伏电站进行并网及用电服务,检查光伏发电并网计量控制、逆变控制箱及检查多晶硅电池板连接线,确保个人光伏电站盛夏正常发电。

山东

◆进展◆截至5月31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累计受理分布式

电源并网申请267户,发电容量31.6万千瓦。在受理项目中,98户完成并网,并网容量8.03万千瓦,累计发电量3764.23万千瓦时。其中,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同德路82号的夹岭沟小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12年12月21日并入电网,开创了国内低压居民用户并网发电的先河。

2014年1月30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

摘要:自2014年起,光伏发电实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光伏电站备案规模为20万千瓦,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规模为100万千瓦。

规模: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光伏电站备案规模为20万千瓦,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规模为100万千瓦。

方向: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规模为100万千瓦,在综合考虑各地区资源条件、发展基础、配套政策措施等因素基础上,分解下达各市。各市备案总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下达的规模指标,超出规模指标的项目不纳入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个人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受到地区规模指标限制时,可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增加规模指标申请,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增加相应规模指标。

备案:各市要切实加强已备案光伏发  电项目建设管理,督促落实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

配套:电网企业要依据年度建设规模安排,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及时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

2013年10月24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健康发展的通知》。

摘要:继续扶持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发展。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2元(含税),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在2013~2015年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在国家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1元(含税)的基础上,按照每千瓦时0.06元(含税)标准给予临时电价补贴。

江苏

◆进展◆ 截至6月30日,在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已受理的669

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有413个已正式并网发电,总发电装机43.09万千瓦,累计发电量13973万千瓦时,项目规模及并网容量居全国第一。其中260个为个人光伏项目,个人光伏项目数量居全国第二。

2012年6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江苏省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政策意见的通知》。

摘要:制定了2012~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对在此期间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2年1.3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金融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国家基准利率,不得增加额外融资条件。

补贴: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012年至2015年,对在此期间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2年1.3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配套:江苏省电力公司要全额收购光伏发电的上网电量,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上网电价与企业及时结算,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光伏发电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扶持:光伏发电企业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多渠道争取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金太阳项目的补贴以及地方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支持。进一步对涉及光伏发电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减轻企业负担,为光伏发电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融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国家基准利率,不得增加额外融资条件。

补充:本意见确定的上网电价是根据现有国家政策制定的暂行价格,今后国家进一步调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时该省再作相应调整。

部分城市政策:南通市人民政府:对2012年内开工的装机容量不小于1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2元/瓦一次性财政补贴。

无锡市人民政府:对未能争取到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国家奖励、省级光伏并网发电电价奖励的项目,建设规模200千瓦以上的,财政最高可给予每瓦2元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上限500万。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对2011~2013年建成的光伏项目给予2元/瓦的财政一次性补贴,扶持规模30兆瓦,安排专项扶持资金6000万元。

河南

◆进展◆截至6月30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共受理全省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230户,总容量27.57万千瓦;全省已并网135户,容量17.05万千瓦,累计发电14008.9万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10516.7万千瓦时。

2013年11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摘要:明确河南省洛阳市2015年底前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的发展目标,提出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本市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1元/瓦奖励,连续奖励3年。此外,由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采取政府定额补助方式 (每个项目按照费用不超过4万元、装机容量不低于4千瓦),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乡政府或村委会屋顶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规模:2015年底前,全市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

全市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阳光工程。从2014年起,全市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车站、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日照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鼓励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光伏发电设施。

全市实施光伏下乡工程。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民生  产、生活相结合,转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

在具备条件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乡政府或村委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下乡工程2014年、2015年各组织建设5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分布式光伏发电阳光工程奖励,凡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审定,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外,按其装机容量给予运营企业0.1元/瓦奖励,连续奖励3年。奖励资金由市政府和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各承担50%。

光伏下乡工程补贴,2015年底前,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各县(市、区)按1:1配套200万元,采取政府定额补助方式,支持100个乡镇或示范村,在具备条件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乡政府或村委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个项目按照费用不超过4万元、装机容量不低于4千瓦水平建设,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业主单位为各县(市、区)政府。

配套: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根据国家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相关政策,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储备、筛选、立项、备案及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支持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支持政策的资金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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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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