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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部署内陆核电发展 对拉动经济能立竿见影
日期:2014-07-1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oammi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尽管能源主管部门并没有把内陆核电纳入“十二五”期间核电重启之列的打算,但国内多个省份已经开始进行部署。

最近一例是,《第一财经日报》从“贵州省清洁能源发展恳谈会”获得的资料显示,在7月10日的这场会议上,贵州省与中国广核集团(下称“中广核”)签约了两个投资总额为380亿元的内陆核电项目。

在过去两年的全国“两会”上,湖南、湖北和江西都已提交了重启内陆核电项目的提案和建议。本报梳理发现,早在日本福岛核电事故之前,中国就已经有多个省份计划发展内陆核电。

2011年日本发生福岛核电事故后,中国一度暂停了国内新核电项目的建设,而内陆核电建设更是直到今天仍未放开。已有前期投入的内陆核电站尽管停工,每年仍需耗巨资维护设备。

“能源+经济”助推地方盼重启

“内陆核电项目建设将迎来新的曙光。”中广核副总经理谭建生在上述会议上表示,依照目前国家核电发展政策,核电大堆项目开工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无疑将为今后内陆核电的平稳启动奠定良好基础。

“贵州省清洁能源发展恳谈会”资料显示,中广核在贵州的投资意向是,2014年至2020年期间,拟投资350亿元,建设该省铜仁核电站项目;拟投资30亿元,建设贵州小型堆核电站项目。

早在2009年8月,中广核就对“拟在贵州省建设核电站事宜”进行调研评估,并表示如果条件成熟,贵州省有望成为国内核电省区之一。也是在这一年,贵州省政府与中广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先后完成了贵州省核电大型商用堆的规划选址和普选工作。

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最近表示,贵州水资源丰富、地层稳定,境内有大江分布,全省预测铀资源量10万吨以上,具有发展内陆核电的优良条件。

能源需求和结构调整,已经成了内陆省份发展核电的主要原因。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局长王开文在2009年说,核电是如今唯一现实的、成熟的、可大规模发展的清洁替代能源,随着技术进步,其安全性也毋庸置疑。

此前,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一名专家撰文称,中国核电一直以来优先选择沿海地区建设,但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客观形势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经济比较发达”和“一次能源缺乏”不再是沿海地区的独有特征。在内陆省份,尤其是一些发展较快且一次能源短缺的省份建设核电站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

在今年5月的第四届中国核能可持续发展论坛上,湖南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王亮方在作报告时说,湖南能源供需矛盾尖锐,能源短缺将成为制约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预计2014、2015年,迎峰度夏与度冬两个电力需求高峰时期,湖南将出现电力供应紧张局面。

王亮方认为核电将成为湖南省电力供应的主力军。他表示,湖南争取在“十三五”适时启动核电项目建设。

《第一财经日报》在论坛上注意到,王亮方同时呼吁在座的核电专家们“在国家层面上呼吁加快中西部核电建设,尽快启动内陆核电有关前期工作”。

他说,湖南目前拥有桃花江和小墨山两个内陆核电项目,均已具备启动建设的基础和条件。其中,首台机组计划于2016年初开工,2020年底建成投产,2021年工程全部投产。

江西省发改委在5月份的《江西省电力中长期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力争2020年投产一台核电机组。此前,江西省政府在3月份的常务会议上要求密切关注国家内陆核电政策,跟进、推动彭泽核电项目。该核电项目曾在2012年初遭遇争议。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崔绍章曾在一次核电论坛上说,从2006年起,华能核电先后在安徽、湖北、江西等地开展了核电厂址开发工作。他认为“开发内陆核电是必然趋势”。

本报对公开资料梳理发现,打算发展内陆核电站的省份还有,广东内陆地区、四川、重庆、河南、吉林和黑龙江这些省份。

和其他重大的能源项目一样,核电站投资数额巨大,其产出效益对地方经济的拉动往往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比如,根据王亮方的介绍,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的桃花江项目总投资740亿元,分两期建设。

再比如投资千亿的福建福清核电项目。福建当地官方认为,在2008年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形势下,福清核电项目的开工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仅在就业岗位方面便可以提供1万多个。该核电项目是在2008年中国保增长的背景下,中央推出扩大内需4万亿元计划后进入实施的特大型重点工程,也是当时中国第一份落地的千亿大单。

停工多年 项目维护“肉痛

关于核电的发展,中央高层已经相继释放了重大的利好消息。对于那些拥有内陆核电项目的地方政府和核电企业而言,长期停工即意味着损失。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4月份的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上,提出“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重点项目建设”之后,国家主席习近平在6月份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要求,“在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启动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

有核电人士向本报表示,“抓紧”一词,对核电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日本福岛核电事故以后,国务院决定在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在做前期工作的项目。

现在,能源结构的不合理,正在促使中国发展更多的核电。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目标,在2015年前,中国在运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而到2020年,中国在运核电装机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

但与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不同,内陆核电是否应该上马,这在目前存在诸多争议。

关于内陆核电的高风险性,一个引发业界广泛讨论和争议的例子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不久前在一篇题为《内陆核电不适合我国国情》的文章中说,无论从安全性、清洁性还是经济性上来说,核电都不应该是中国能源结构转型的战略选择,更不应该冒巨大风险发展根本不适于中国国情的内陆核电。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何祚庥近期发文称,“应当谨慎对待核电‘小跃进’的风险”。他认为,核电站安全运行的特点是,其运行时间越长久,出重大核事故的概率也就越大。其主要原因在于,一切核电站在长期运行的同时,必然产生越来越多的放射核,而核放射性对材料造成的损伤,必将伴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而越来越大。所谓核电安全运行的“堆年”,其实也是对核电所用材料损伤程度的重要评价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专家潘自强则多次在公开场合上表示,内陆核电站是安全的。他举例说,不管是洪水还是干旱,都不会构成对内陆核电的冲击性威胁。

以上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代表着目前国内对内陆核电的看法。显然,这种争议还将继续下去。

对于那些拥有内陆核电项目的地方政府和核电企业而言,项目需要尽早开工建设。王亮方在上述论坛上说,由于“十二五”期间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建设,导致当地部分干部和群众对核电项目心存疑虑、观望或信心不足。若项目长期不能开工,多年厂址保护堆积压力或有可能集中释放,厂址安全将进一步受到挑战。

多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核电企业人士对本报说,内陆核电不开工,已经给企业在相关前期工作的投资,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比如,“一些设备因长期搁置而损伤”。

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郝宏生去年对本报说,整个彭泽核电项目已经投入了近30亿元,尽管项目现在停了,但每年的财务费用还在1个亿左右,停工的搅拌站、码头等设备一年的维护费用也近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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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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