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在6月25日印发的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升级;完善落实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抽水蓄能发展;推进储能项目示范和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加快推进储能标准化。
“要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升级;完善落实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抽水蓄能发展;推进储能项目示范和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加快推进储能标准化。”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在6月25日印发的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中所要求的。相关部门表示,印发该通知的目的意在进一步推进我国储能技术与产业健康发展,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和能源高质量发展。
该通知提出要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升级。其中包括:
由科技部牵头,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着力加强对先进储能技术研发任务的部署,集中攻克制约储能技术应用与发展的规模、效率、成本、寿命、安全性等方面的瓶颈技术问题,使我国储能技术在未来5~10年甚至更长时期内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形成系统、完整的技术布局,在重要的战略必争技术领域占据优势,并形成新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
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大储能项目研发实验验证力度。重点推进大容量压缩空气储能等重大先进技术项目建设,推动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实现验证示范。
由工信部牵头,继续推动储能产业智能升级和储能装备的首台 (套)应用推广。鼓励储能产业相关企业积极利用智能制造新模式转型升级。推动首台 (套)储能装备推广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储能装备申请享受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
由能源局牵头,提升储能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在电源侧研究采用响应速度快、稳定性高、具备随时启动能力的储能系统,提高机组运行稳定性和故障快速恢复能力,在电厂全厂失电的情况下实现发电机组黑启动。在电网侧研究采用大容量、响应速度快的储能技术,抑制因系统扰动导致的发电机组振荡,在短时间内提供足够的有功功率动态支撑,降低系统崩溃的风险。
在完善落实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政策方面,该通知提出:
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推动配套政策落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和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营造有利于储能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地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发改价格规 〔2018〕943号),进一步建立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储能行业和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机制,推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得合理补偿。
由能源局牵头,规范电网侧储能发展。围绕电网侧储能,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咨询机构和电力企业,明确电网侧储能规划建设原则,研究项目投资回收机制,规范引导电力系统储能健康有序发展。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能源投资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储能项目备案制。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指定地方备案机关,督促地方备案机关建立备案流程、出台相关规定,指导企业进行储能项目备案。
该通知还提出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其中:由能源局牵头,开展充电设施与电网互动研究。组织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等相关方面开展充电设施与电网互动等课题研究,2020年,研究开展试点示范等相关工作。
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储能相关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促进能源交通融合发展,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奠定基础。
在加快推进储能标准化方面,该通知则提出:
完善储能标准体系建设。由能源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出台 《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储能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储能标准化技术组织,建立与国际接轨、涵盖储能系统与设备全生命周期,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开展重点储能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储能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协同发展,提高标准质量。提升我国储能标准国际影响力。
国家能源局及有关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任务措施细化落实。国家能源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扎实稳妥推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各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与牵头部门加强对接,细化任务措施,扎实推动 《指导意见》等已明确的政策措施及本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各地方能源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做好统计与信息反馈工作,每年 12月向国家能源局上报落实 《指导意见》及本行动计划的情况。
原标题:储能产业智能升级和首台(套)装备应用将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