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光伏发电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参与竞价申报的项目应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由省统一组织省级电网公司对项目是否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进行确认。对已于本年度建成并网的新建光伏项目,应明确具体并网时间。
通知中提到,本次申报仅限2019年新建项目(含当年新并网项目),其中已纳入2019年第一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计划(冀发改能源〔2019〕719号)的项目不得申报,张家口、承德市因电网接入和消纳存在问题,本次暂不参与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申报。
6月3日,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梳理及补贴竞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发改委会同行政审批部门梳理汇总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实每个项目的接网消纳、土地(场地)情况,并提供支持性文件,电力公司提前准备相关支持性材料。同时明确户用光伏由市电力公司统一汇总确认后按国家政策和要求申报补贴,不参与竞价。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