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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日期:2019-05-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tiann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19年5月27日和5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重要内容提示: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因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公司自查并询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已交易3个交易日,剩余27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7日和5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发布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9)。除此以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因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公司自查并询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原标题: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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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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