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重大销售!福莱特拿下约42.5亿元光伏镀膜玻璃销售合同
日期:2019-05-1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gl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 近日,福特与西安于5月15日签署光伏镀膜玻璃销售合同,双方达成合作事宜。协议表示,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合计销售数量16,160万平米,预估合同总金额约42.5亿元人民币。

刚刚,福莱特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于2019年5月15日在西安签署了光伏镀膜玻璃销售合同,就卖方向买方销售光伏玻璃事宜达成合作意向。

公告称,受益于全球光伏行业的快速增长的持续提升,近年来公司产能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为更好的进行光伏镀膜玻璃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公司若按照卓创周评2019年5月9日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26.3元/平方(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42.5亿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69.54亿元人民币的约61.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7号规定,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合同属于特别重大合同。

根据协议,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合计销售数量16,160万平米。

福莱特表示,本合同为重大销售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光伏镀膜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增加光伏镀膜玻璃销量,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对当期业绩实际影响的金额以本合同项下具体签订的订单金额为准。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签约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原标题:重大销售!福莱特拿下约42.5亿元光伏镀膜玻璃销售合同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光伏事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