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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4月部委及地方都出了哪些光伏政策?
日期:2019-05-1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x_moujingwe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以下是2019年4月,各个部委以及地方所发布的各项光伏政策。

部委:

国家能源局:暂不组织需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了意见函,提出了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严格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梳理已核准(备案)未并网存量项目;在开展平价上网项目论证和确定2019年度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之前,各地区暂不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等要求。

水规院调整光伏发电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

4月3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印发《关于调整水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指出,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此外,废止《关于调整陆上、海上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可再生定额〔2018〕18号)。

该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国家能源局确定2019新建光伏项目补贴30亿:户用7.5亿,竞价22.5亿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范进行项目竞争方式配置;梳理应废止的存量项目等要求。

根据《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自2019年起,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分以下五类:

(1)光伏扶贫项目,包括已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和国家下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

(2)户用光伏: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

(3)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

(4)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包括国家明确建设规模的示范省、示范区、示范城市内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光伏发电项目等。

国家能源局:有序开展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又联合下达了“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同时,国家能源还印发了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要点》要求有序开展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配合国务院扶贫办下达脱贫攻坚期间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安全使用,提高电站建设质量。配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将符合条件的电站纳入光伏扶贫补助目录,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资金。督促电网公司做好光伏扶贫电站的并网工作,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

积极支持贫困地区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三区三州”等贫困地区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在风电平价上网项目布局及竞争性配置有国家补贴风电项目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推动四川凉山、甘肃通渭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将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

2019光伏电价政策正式出炉:分布式0.10元

4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地方:

新疆:优先结算优先计划电力和援疆电力

4月3日,新疆监管办发布了《新疆电力市场结算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当单个风电(或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小于等于其当月各类合同电量之和时,按照优先发电计划先结算优先发电电量,如优先发电电量不足,缺额部分由剩余风电(或光伏)发电企业按照各自月度优先发电电量计划等比例分摊;其次结算整体偏差电量,如整体偏差电量不足,缺额部分由剩余风电(或光伏)发电企业按照各自装机容量等比例分摊;再结算援疆电量,如援疆电量不足,缺额部分按援疆激励政策调整分摊;最后结算市场化交易电量,如市场化交易电量不足,按照等比例方式扣减。

黑龙江启动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申报工作:4月25日截止

4月8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正式组织开展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工作,项目申报日期截止到4月25日前。

根据通知,申报风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5万千瓦,申报光伏发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10万千瓦。

此外,试点项目要确保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将取消试点项目资格,并在未来两年内黑龙江全省各类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中不予考虑该投资主体。

陕西启动光伏平价项目申报工作:鼓励存量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

4月12日,陕西能源局发布通知,正式启动风电光伏平价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指出,确定为平价风电光伏项目后,不得申报后续年度陕西省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此外,鼓励存量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鼓励2018年或以前年度核准(已备案)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此类项目企业只需提供核准(备案)文件和承诺函)。

根据申报要求,单个项目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含)不超过30万千瓦(含)。

浙江2019能源保障形势及重点工作

4月15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全省能源保障形势及重点工作》。据了解,2018年,浙江超额完成屋顶光伏民生实事。国家531光伏新政后,率先出台省内光伏支持政策,全省新增屋顶光伏装机267万千瓦,家庭屋顶光伏19.56万户,完成率分别达267%、130%、221%。

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提出,2019年将积极发展海上风电,稳定发展屋顶光伏。

安徽:不再单独明确具体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价

4月15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布通知称,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标杆上网电价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含农林生物质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不再针对特定企业单独发文明确具体项目上网电价,由省电力公司依据省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规划、年度指导规模以及具体并网时间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电价标准执行相应的上网电价。

此外,通过省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竞争纳入国家年度指导规模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竞争确定的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已并网但未纳入规模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暂按省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执行。

山东:自愿转平价项目的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

4月18日,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发改委(能源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组织申报2019年可开工建设的首批平价上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建设规模,土地、规划选址、生态红线等相关条件落实情况,电网接入方案和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承诺函等相关内容。鼓励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如项目单位承诺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

河南:不再支持补贴强度高的普通集中式光伏电站

4月19日,河南省发改委转发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组织申报2019年可开工的平价上网项目,做好项目建设条件核实工作,填报2019年第一批拟建平价上网项目信息表。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是已并网或已取得省电力公司电力接入系统批复的项目。

通知明确,不再支持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普通集中式光伏电站(含平价上网项目)。

四川启动平价项目申报工作:暂不新增集中式平价上网项目

4月19日,四川省能源局发布通知,水电送出受限断面区域内,暂不新增集中式平价上网项目,鼓励已核准备案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此外,水电送出受限断面区域外,由于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暂不建设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可申报平价上网风电项目。

湖南:光伏扶贫补贴不需要缴税

4月18日,湖南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财政补贴和电费结算及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中央财政补贴补贴对象为发电户。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规定,我省户用、村级(包括联村式)、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均属于分布式光伏扶贫发电项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2号公告精神,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属于增值税发票开具范围,其结算应开具相应的合规票据。

而光伏扶贫电站取得的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电费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按发电户不同类型可采用不同开票方式。

北京顺义光伏补贴:最高0.46元/kWh


4月22日,北京顺义区发改委印发了光伏项目补贴办法,按照奖励依据及标准共分为三种,其中,自然人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

河西地区自然人(不含北石槽镇)每度电0.3元,如自然人为低收入群体(包含低收入农户、农村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奖励标准为每度电0.4元;

河东地区自然人(含北石槽镇)每度电0.36元,如自然人为低收入群体(包含低收入农户、农村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奖励标准为每度电0.46元。

上海松江启动2019年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申报工作

4月25日,上海松江区发改委发布公告,正式启动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含低价上网项目、分布式市场化交易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范围为:

1、2019年可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银川:平价项目不得申报后续年度国补竞争配置建设规模


4月23日,银川发改委就申报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含低价上网项目、分布式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发布了通知,根据申报原则:

一)支持在风能资源、光照资源、土地资源、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地区组织平价上网项目。

二)项目在确定为平价风电、光伏项目后,不得申报自治区后续年度需要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建设规模。

三)鼓励存量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鼓励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此类项目企业只需提供核准(备案)文件和承诺函)。

55亿千瓦时!湖北:光伏列入2019优先发电计划

4月22日,湖北省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2019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及统调电厂优先发电计划方案,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全部列入优先发电计划,按多年平均(前五年,不足五年按实际)或设计值测算约1658.6亿千瓦时。其中,水电1489亿千瓦时(含三峡940亿千瓦时)、风电79.6亿千瓦时、光伏55亿千瓦时、生物质35亿千瓦时(含生物质耦合1.5亿千瓦时)。

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则意见稿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发布了《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该规定适用于新疆省调调管的并网发电厂和由地调调管的风电、光伏、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生物质能发电厂、光热发电厂。新建并网机组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后次月纳入本细则管理。风电场、光伏电站短期、超短期预测、可用功率统计指标自纳入本规则起给予3个月免考核期。

据意见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免除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

1.备用机组在启动过程(从并网至机组带至最低技术出力期间)中发生一次停运,且48小时之内重新并网的;

2.稳控装置正确动作切机;

3.电网故障(非发电企业资产设备故障)时造成机组跳闸或按照省调指令紧急停运的;

4.因电网原因,不能按时启停的。

原标题:速看!4月部委及地方都出了哪些光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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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硅业在线赢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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