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二批项目》”),对扶贫工作作出部署。
其中,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共下达15个省(区)、165个县光伏扶贫项目,共3961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电站),总装机规模1673017.43千瓦,帮扶对象为385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30177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批项目》要求,加强电站建设运维管理,建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完善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建设时限,做好已建项目信息报送,以扎实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
同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以下简称“《攻坚要点》”)对2019年扶贫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及电网建设,印发实施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行动计划。二是进一步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建立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价。三是有序开展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安全使用,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资金,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四是积极支持贫困地区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将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五是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动提高贫困地区沼气规模化利用水平。六是继续开展赴深度贫困地区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