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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风光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先建先消纳
日期:2019-04-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tiann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平价上网项目落地会受消纳条件约束。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优先建设风光平价上网项目,严格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业内人士认为,该文件基本明确了未来项目开发的方向和电网服务的排序,平价上网项目获诸多优先权,消纳将成为项目落地的第一约束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开展平价上网项目论证和确定2019年度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之前,各地区暂不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应于4月25日前报送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

“明确一批平价项目再做竞价项目。对于开发企业来说,理智选择很关键,主流开发企业更倾向于大型平价项目。”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认为。

为了鼓励企业参与平价上网项目,国家能源局在消纳等多方面给予了“优先权”。《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以能源电力发展规划为指导,根据电力系统实际严格核实合理规模,消纳空间优先用于支持平价上网项目,督促各省级电网企业为平价上网项目接入电力系统做好配合服务,确保平价上网项目顺利消纳。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指导督促下属省级电网企业配合所在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工作。鼓励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如项目单位承诺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按第二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在保障平价上网项目消纳能力配置后,再考虑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需求。

“电网要在2020年将弃风弃光率降到5%,那么对项目的新增并网肯定是严格把关,所以在未来消纳条件将在项目开发中的地位进一步上升,成为项目落地的最关键因素。”彭澎表示,过去电网在决定项目的接入方面,一直没有明确的排序。但此次文件中明确,2018之前核准的项目如果转平价,享受第一优先的消纳能力。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各类在建或核准(备案)后未实质性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至于无指标已建成的项目怎么办,仍然没有明确。不少省份有一些已并网的无指标项目,未来前景仍不明朗。”彭澎称。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风光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先建先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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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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