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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能力低于80%的电站占比19.8%!国务院扶贫办发文通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情况
日期:2019-04-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gu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4月1日,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发布了《关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情况的通报》。

该通知明确,通过利用国家电网营销系统实测电量统计数据对已纳入第一批国家财政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开展了发电能力评估工作,评估对象包含15695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评估时间范围为自项目并网至2018年11月30日。

据了解,光伏电站的实际发电量一般高于理论发电量。但文件中评估结果显示,发电能力低于80%的电站有3103座,占比19.8%,涉及13个省(市、区);发电能力低于70%的电站有1761座,占比11.2%,涉及12个省(市、区);发电能力低于60%的电站有959座,占比6.1%,涉及12个省(市、区)。
通报提到,造成发电能力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质量不合格、运维主体责任未落实、运维管理不到位等。

由此可以看出,光伏扶贫电站还需要后续的严格监管来保障其扶贫价值。另外,据了解,尽管2019年光伏扶贫补贴由财政部单独划拨,不占用30亿的补贴总规模,但新增容量并不会太多。
原文件如下:
 
原标题:发电能力低于80%的电站占比19.8%!国务院扶贫办发文通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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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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