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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推进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
日期:2014-06-1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召开了2014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电力迎峰度夏,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电力运行、能源供应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认为,今年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宽松,部分地区偏紧,电力运行中存在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会上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保障好电力供应,特别是要把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的用电摆在第一位全力加以保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的大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千方百计解决好清洁能源发展和生产运行中碰到的难题,为大气污染防治和雾霾治理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从十个方面对相关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针对巨大的空调负荷可能导致时段性缺电,完善保电方案,加强运行调节,合理安排停机改造,切实保障好电力供应。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落实重要输电通道反事故措施,努力防范发生生产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加大城乡配电网投入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电网薄弱环节的建设改造,着力解决好变压器和线路过负荷、设备老旧等问题,努力化解电网施工中的矛盾,切实改善供电“卡脖子”现象。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移峰填谷,强化技术支撑,完善调节功能,促进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完善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电价政策,健全利益调节机制,加强清洁能源消纳协调,切实用好清洁能源。鼓励尝试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售电,改进并网服务,加强屋顶资源协调,创新运行机制,推动光伏发电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推进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规范交易规则,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严禁公用电厂违规转为自备电厂,切实保障公众利益。转变电力运行调节手段和方式,逐步建立社会责任企业制度,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发用电企业给予经济补偿。切实落实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完善计量手段和热价政策,改善热电企业的生存环境,促进供热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国家电网副总经理帅军庆、南方电网副总经理王良友,分别对本部门、本系统的迎峰度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介绍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经验。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等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煤电油运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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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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