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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投资 政府补贴或非正道
日期:2014-06-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我国已经逐渐步入正轨,对于大多数可再生能源而言,政府补贴是其目前发展的保障。

6月9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发表专栏文章称,必须权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如果政府继续大量补贴,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就不可能做大。

张国宝认为,要想可再生能源得到大的发展,一定要在机制上创新。创新的方向应该是逐渐减少补贴,甚至于最终做到不要补贴,与燃煤发电有一定的竞争可比性。

不过,部分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补贴对我国目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十分必要。

当前,我国对多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都有相关的补贴标准。

以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例,去年7月底,国家能源局划定了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在该示范区内,电量补贴标准已经确定为0.42元/千瓦时。

根据记者当时的采访,实施的0.42元/千瓦时的标准是在首批光伏发电示范区,这并不意味着标准将来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过业内专家认为,今后如果推广实行,基本上还会实行该标准,在此之前,发改委曾经将该电价补贴标准定位0.35元/千瓦时,受到光伏企业的普遍反对。

张国宝撰文称,五月下旬他到新疆参观了哈密和吐鲁番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由于受到自然条件影响,当地在发展风电、太阳能方面十分便利,现在已经建成了哈密到郑州的正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具备了与火电打捆向华中电网送电的能力。

目前,吐鲁番正在建设吐鲁番新区,规划有8.7平方公里,屋顶全部装上太阳能板,规划装机1.37万千瓦,已并网0.8万千瓦。由龙源公司承建并按微网运行,上网电价1.09元/千瓦时,居民用电价按低于当地电价2分钱计价,即每度电0.56元。多余电上网,不足由大网支持。

据悉,当地发展光伏发电的积极性非常高,投资者非常踊跃,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国家批给的光伏发电控制指标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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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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