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截止2019年1月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951.6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1.1%,光伏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8小时,同比减少1小时。光伏发电6.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占总发电量2.7%。
3月4日,新疆发改委发文公布了2019年1月自治区光伏发电运行情况,并推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新疆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1月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951.6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1.1%,光伏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8小时,同比减少1小时。光伏发电6.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占总发电量2.7%。
光伏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实现“双降”:
2019年1月,新疆地区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实现“双降”。其中:弃光电量1.0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28.6%;弃光率13%,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伊犁州、吐鲁番市光伏发电消纳相对较好,弃光率分别为7.8%、9.4%;塔城、阿勒泰地区光伏发电消纳情况较为严峻,达到30.4%、26.3%。
新疆光资源丰富,近年来呈快速发展态势,但受电力需求市场萎缩、电网建设没有匹配电源装机速度等因素影响,新疆自2015年以来,弃风弃光率连续攀升,成为我国弃风弃光较严重的地区之一。
弃风弃光率越低,说明一个地区新能源发展越健康,为此,新疆2018年采取了一系列新能源“内扩外送”举措,包括扩大新能源电厂和燃煤自备电厂替代交易规模,开展大用户直接交易打捆新能源方式,加大“政府间协议援疆”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新能源跨省跨区现货交易等,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弃风弃光“窘境”。
据悉,2018年,新疆光伏发电量11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62%,发电量的增长和新增装机的控制,促使弃风弃光率下降,去年全年,新疆弃光率15.5%,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弃风率22.9%,同比下降6.9个百分点。
下一步工作计划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全面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准东至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投运为契机,督促指导各地抓好《自治区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引导我区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力争2019年全区弃光率控制在10%左右。
原标题:新疆:光伏发电量同比增加2%,光伏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实现“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