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3月3日,通威集团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减轻光伏行业税费问题提出了建议。
刘汉元认为,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具备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税费负担却成为了行业实现平价上网的阻碍。
“目前,光伏产业所享受的普惠性政策,未能明显解决综合税费负担较重问题,亟待有产业倾斜导向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他认为,目前中国完全有条件支撑光伏发电税费的减免,这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微乎其微。
刘汉元表示,仅从光伏发电端看,目前每度电负担的税费已达到0.13-0.17元。
一般情况下,中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被全额征收各项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6%的增值税及其附加,以及海城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
根据现行上网电价结合光伏发电项目数据平均测算,企业实际缴纳的度电増值税达到6-8分。企业获得贷款后,在成本中占比很大的利息完全不能抵扣增值税,加重了企业税费负担。
“去年1-9月,上市公司盈利总量的40%-45%归银行所有。利息在光伏行业成本中占很大比例,银行利率常占到成本的5%-7%。”刘汉元表示,未来金融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了减轻光伏企业的现实税负压力,2013年9月,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光伏发电收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针对上述政策,刘汉元认为,实际执行效果并未达到制定的初衷。
他指出,从财务角度看,一般光伏电站的进项税额需5-6年抵扣完后,才可能缴纳增值税。“国内光伏发电从2013年起才真正形成规模,2014-2018年是发展的高速期。”他说,因此只有极少数经营很好的企业,才可能在2018年左右享受此优惠政策,大多数企业无法切实享受。
进项税额,指的是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光伏企业在取得融资授信、额度方面也存在困难。同时,光伏发电为重资产投入,大多数项目留存了大额期末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可通俗理解为税务局倒欠企业的增值税。
刘汉元指出,据不完全统计,从项目投建环节看,留抵税额占光伏电站投资成本的比例超过10%。
2018年6月27日,财政部、国税总局曾下发文件,对部分行业企业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主要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
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因属于发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为发电类),未纳入此次退税范围。刘汉元认为,由于光伏企业面临巨大资金压力,存在退税的紧迫需求。
刘汉元建议,应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并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范围;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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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威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光伏税收减免政策亟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