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隆基股份(601012.SH)公布,于2019年2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关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办理质押解除的通知。
2019年2月15日,李振国将其原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的72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2018年12月28日总股本的2.61%,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公告日,李振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约4.1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1%;李振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喜燕、李春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约8.7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3%。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李振国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约为1.57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7.41%,占公司总股本的5.61%;李振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喜燕、李春安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约2.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
原标题:隆基股份控股股东解除质押728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