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8年8月,济南一男子因经济原因偷盗章丘区某街道一项目部发电的光伏发电板,被判刑5年。
因家中无钱接电,济南一五旬男子看到路边的光伏发电板后突发奇想,决定盗窃发电板自行“发电”。其驾驶小货车盗走11块光伏发电板,还造成了安全隐患。近日,该案有了判决结果:因破坏电力设施,这名男子被判刑5年。
2018年8月8日,某光伏发电厂工作人员报警称:章丘区某街道一项目部发电的光伏发电板丢失11块。后经办案民警走访调查,发现五旬村民卢某家中安装有多块太阳能光伏发电板,与报警人被盗的光伏发电板相似,民警遂将卢某传唤到案。
工作人员介绍,相关光伏发电厂项目部于2018年6月安装完毕,经调试后已在国家电网并网发电,该项目部正常并网发电后,在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周围安装围网和门,平时无人看管,其隔一段时间去检查一次。案发当天,工作人员去检查时发现南边有一块围网被剪开,项目部内被盗走11块光伏发电板。被盗走的每一块光伏发电板上都有编号,11 块被盗光伏发电板共计7806.15元。
据介绍,光伏发电板被盗后,对盗取者和周围群众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被盗期间,该项目部有两组光伏组电无法发电,预计损失发电费、安装人工和其他辅助材料费共计2000元左右。
对于盗窃行为,被告人卢某则自述:因家中困难,无钱接电,其偶然发现有一块空地上有很多安装好的光伏发电板,得知光伏发电板可以发电后,他便用钳子剪开围网,用工具将11块光伏发电板卸下来载回家,用于其家中发电。其搬走光伏发电板时,知道是属于太阳能厂,且没有经过厂家同意。
近日,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卢某被判刑5年。
原标题:偷盗光伏发电板 男子因破坏电力设施获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