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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的“超日债”:没有最糟 只有更糟
日期:2014-06-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但是,到了开会当日,中信建投代表以没有适合开会的场地为由拒绝开债权人会议,即使办公楼大厅,安保人员也不同意召开会议。由于会议地点须在超日公司或者中信建投,债券持有人会议也无法移师其他地点。

截至5月5日13∶00,雷海强与中信建投方面进行了一个多小时谈判后,最终结果颇令人失望,会议无果而终。一位来自南京约60岁的债权人看到会议无望不禁开始痛哭。

中信建投在公告中指出,部分债券持有人计划5月5日在北京召集持有人会议。对此,中信建投在公告中表示,经中信建投核查,会议的召集及相关文件不符合《会议规则》的规定。

吴立骏表示:“此前中国没有出现过公募债券违约,因此一直没有债券持有人作为召集人来自发组织会议的先例,相关条款虽然为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惯例,但是从来没有付诸实践过。11超日债开创了因不能按期支付债券利息而触发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先河,同时也开创了首例由债券持有人自发召集召开会议的先河。债券持有人自发召集召开会议的会议还在于,可以自己拟定要表决的议案,如5月5日会议就列出了“要求中信建投对11超日债本息先行垫付”这样的议题。由于没有先例可以参考,此次会议只能摸索着进行,但遗憾的是没有起到有效作用。我提议对会议规则进行梳理和重新规定,让债券持有人会议更有操作性,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

寿终正寝的超日债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拖延并没有阻碍11超日债违约进程。

5月22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显示,*ST超日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2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该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

“11超日债终止上市不会影响债券持有人追债的权利。”吴立骏表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超日太阳正受到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屡被拖延,阻碍了债券持有人参与超日太阳破产重整,不利于债券持有人争取自己的利益。”

早在2014年4月3日,超日太阳就接到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毅华公司”)的函,以超日太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一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

如果申请被上海一中院受理,那么超日太阳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若破产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

5月26日,超日太阳董秘刘铁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超日太阳尚未收到上海一中院的裁定受理通知。我们在想办法挽救公司,比如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或者尽快追缴相应的应收账款等等。但目前由于被提请破产重整,新的买家都在观望,一旦法院受理,那么资产出售的方式肯定和超日太阳自发的和买家协商是有很大不同的。”

“即使没有毅华,也难保不会有更多债权人对超日太阳提请破产重整。”雷海强说,“一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各类债权人将进行分组,债权小组各自开会,对重整比例形成决议。从市场上重整的案例来看,普通债权缩水严重,如此前*ST贤成的重整方案中,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仅3%。而在美国,由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保护的案例也不胜枚举,目的也是为了甩开债务包袱。”

再次发起11超日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异常迫切。

5月22日,中信建投发布临时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5月22日下午17时,本次会议筹备组共收到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213745200元(包含2014年5月15日17时之前已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的参会登记,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21.37%。受托管理人决定继续顺延本次会议的参会登记时间,会议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中信建投还提出,为切实增加本次会议参加人数以便对会议议案进行有效表决,受托管理人再次提请各位债券持有人积极参会,可以本人参会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会(包括委托本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且为节省参会成本,受托管理人继续请求债券持有人委托本受托管理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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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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