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8年,我市新增97.81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其中,地面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7个71万千瓦,7个县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590个26.8136万千瓦,有效缓解当地电力问题和提高居民集体经济,实现精准扶贫。
记者从市能源局获悉,2018年,我市又有97.81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其中,地面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7个71万千瓦全部建成并网,覆盖贫困户24338户;7个县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590个26.8136万千瓦全部建成并网,覆盖贫困户40302户。截至2018年12月底, 我市累计建成并网光伏扶贫电站123.7126万千瓦,覆盖贫困户88838户。
光伏扶贫是精准扶贫重要方式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省政府针对我市处于国家二类光资源富集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优势的特点,决定实施光伏产业扶贫, 增加贫困村造血机能。2015年以来,我市把光伏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主攻点,科学谋划扶贫电站建设,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累计建成并网光伏扶贫电站123.7126万千瓦,覆盖贫困户88838户,稳定带动群众增收脱贫。
2018年1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公布了“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我市赤城县、沽源县、怀安县、康保县、万全区、阳原县、张北县7个县865个贫困村在列,建设规模26.8136万千瓦,可帮扶贫困户40302户。同时,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按照 《国家发改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执行,省级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
为保障项目安全运行,我市严格制定建设流程,确保扶贫电站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要求。相关县区由国有平台公司牵头组建绿色扶贫公司,负责光伏电站建设、电费结算、收益拨付、手续办理、后期管理等事宜;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结算由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保证工程建管专业化。严把工程招投标、监理两个关口,在招投标方面,科学设定招标技术参数,鼓励企业采用双波、N型等组件和先进的单轴、斜轴等跟踪太阳能支架系统,提高发电效率;在监理方面,建立工程例会制度,建设、监理、施工三家单位集体会诊,掌握施工进度,了解工程质量,研究解决方案。
随着光伏扶贫电站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贫困群众享受到光伏“福利”,如何保障贫困群众利益?我市因地制宜,深入探索利益链接机制,制定了 《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实行市级监管、县级统筹、乡村分配,分好资产收益扶贫“蛋糕”。针对收益核算问题,我市对不同的电站实行不同的核算方式,单建电站实行单独核算;联建电站实行“分户上网、单独核算”和“合户上网、平均核算”两种模式;集中式电站则由建设企业按照电费周期,向县政府缴纳光伏扶贫收益,由县级统筹分配。针对分配对象问题,我市坚持特困优先原则,重点保障残疾、智障、大病等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分配对象确定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一年一评、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针对资金管理问题,我市实行“县级专账、乡镇专户、村级专管、村财乡管”责任制,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情况。
原标题:2018年我市97.8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