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科陆电子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体及收购比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收购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科陆能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科陆能源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目标公司成为科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公告显示,此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拓展光伏电站业务的战略需要,在青海格尔木地区进行光伏电站运营,为公司深度开展光伏并网技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技术积累,以促进公司向能源服务商转型、最大化的发挥产业链优势目标。
据了解,科陆能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的开发、电气节能工程的承接等新能源方面相关业务。该公司于2014年3月收购了润峰格尔木电力有限公司,已具备一定的光伏电站运营经验。
此次并购的格尔木公司主要资产为其名下的格尔木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为2.4亿元,总负债约为2.3亿元,该项目已于2013年1月并网发电,今年约产生2,000万元的发电收入,预计投资效益较为稳定。
科陆电子表示,此次变更收购主体,可使公司新能源业务合理分工,资源得到统一调配,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