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华北监管局:扶贫光伏电站不参与调峰市场费用分摊
日期:2019-01-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_jq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018年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运行版)》指出,调峰服务费用应由火电(燃煤、燃气)、风电、光伏(扶贫光伏场站除外)等发电企业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共同承担。市场运营初期,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暂不参与调峰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待具备条件时,此类用户按照交易电量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此外,华北市场调峰服务费用的分摊按照“谁提供、谁受益,谁使用、谁承担”的基本原则,以每个风电场、光伏电站市场开展时段的发电量为依据计算每个风电场、光伏电站所需分摊费用。扶贫光伏电站(单元)不参与调峰市场费用分摊,市场开展初期,按其装机容量比例折算在每个15分钟时段直接扣减光伏电站应参与分摊的电量。参与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其电采暖交易电量不参与华北市场调峰服务费用的分摊。风电场(光伏电站)电采暖交易月度合同电量平均分劈至华北市场运行的每个时段作为每15分钟不参与分摊的电量。


原标题:华北监管局:扶贫光伏电站不参与调峰市场费用分摊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光伏梦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