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过山车”式行情的太阳能电池出口企业并没有“坐以待毙”,纷纷开始寻找新的“出路”,在“开拓新兴的光伏市场”和“扩展新的销售形式”方面励精图治。
2013年,中国太阳能电池出口市场等价数目由去年同期的7.3上升到8.1,表明中国太阳能电池市场多元化程度明显提高。福岛核泄漏事件后,日本陆续关闭核电站,加快了清洁能源应用步伐,2013年,日本光伏安装量达6GW,创历史新高。同时,东盟、印度、南非等小型新兴市场的年度安装量也从2012年的2.2GW增加到2013年的5.4GW。新兴市场的需求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欧美传统市场萎缩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出口的不利影响,支撑中国太阳能电池出口步入复苏的道路。2013年,中国对日本太阳能电池出口值激增2.1倍,日本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中国太阳能电池出口第2大市场;对东盟、印度和南非的出口值也分别增长89.2%、1.6倍和11倍。
与此同时,国内太阳能电池企业纷纷调整经营模式,向下游业务拓展,从单纯的太阳能电池出口商转变为清洁能源开发商与系列能效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参与海外电站建设项目带动太阳能电池出口。海关实地调研了解到,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在美国、欧洲、非洲、泰国、韩国等地建设了250MW光伏电站,在建的海外光伏电站项目还有100MW,企业生产的晶硅产品中已有50%通过自身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消化。国内企业产业链由制造环节逐步向两端延伸,有力带动光伏产品出口。
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企业遵循市场规律自发“寻路”,更需要国家宏观政策“引路”。2013年,国家对光伏产业展开了新一轮的政策扶持,与过去单纯的资金扶持不同,本次更注重“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协调。国际市场方面,经过政府主导的多轮磋商,中欧达成光伏贸易价格承诺协议,中国先后有121家光伏企业加入了“价格承诺”,合计占调查期内中国对欧盟光伏产品出口总值的80%左右。2013年8月6日,中欧价格承诺协议正式实施后,9月份起,中国对欧太阳能电池出口值逐月回升,同比降幅由8月份的92.3%收窄至12月份的37.2%。中欧贸易争端的友好解决不仅为国内企业保住了欧洲市场,也为今后中国处理类似的贸易摩擦案件提供有益借鉴。
国内市场方面,通过“兼并重组、控制产能”和“培育国内下游市场”左右开弓,为光伏产业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国道”。2013年7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同时也提出,2013年至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GW,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GW,将此前的规划目标提高了75%;光伏发电相关电价、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并网接入和金融服务等配套措施政策也相继出台,为国内光伏企业通过扩大国内市场消化过剩产能、获得健康成长进而更好征战国际市场奠定了基础。
政府加大补贴力度缓解当前光伏产业困境的同时,正在引发新一轮的市场过热。如英利海南生产基地已由此前的300MW左右规模扩至1GW;晶科能源预计将此前1.5GW的产能扩至2GW。整装后的太阳能电池出口企业已重新上路,需要警惕的是这一轮政策的荫护不要成为下一轮产能过剩的开端。只有自强,通过自主技术的创新性巩固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才能告别“一哄而上”的老路,开启良性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