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7830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9002万元,中央两州(甘南州、临夏州)专项资金2000万元。
日前(12月5日),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7830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9002万元,中央两州(甘南州、临夏州)专项资金2000万元,省财政配套扶贫发展资金40000万元,省财政配套两州一市专项资金2000万元。
根据《通知》,资金使用重点方面包括紧扣当年脱贫攻坚任务。精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涉农资金、东西扶贫协作资金、中央定点扶贫资金以及社会扶贫资金,落实省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的《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优先保障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需要的扶贫项目,包括“一户一策”确定的种养业、就业扶贫(兴办“扶贫车间”、劳动力培训输转)、光伏扶贫、危房改造、安全饮水、易地扶贫搬迁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等脱贫攻坚底线性项目。其中光伏扶贫项目由市县财政配套扶贫资金优先安排,不足部分可以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省发改、人社、住建、水利、农业等相关行业部门要认真研究本部门所承担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指导各市(州)、县(市、区)本系统行业部门对接确定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各市(州)、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紧扣脱贫任务安排扶贫资金,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