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利协鑫能源公布,2018年11月30日,协鑫新能源(00451.HK)集团,与基石京信融资租赁订立东海融资租赁协议。
据此,基石京信融资租赁须自西安大唐电力购买东海租赁资产,代价约人民币6311.15万元;收购后,基石京信融资租赁作为出租人,须将东海租赁资产出租予东海承租人,租期为96个月,租金总额估计约人民币8772.04万元。此外,根据东海融资租赁协议,东海承租人须向基石京信融资租赁支付约人民币448.09万元的融资租赁手续费。
亦与基石京信融资租赁订立朱寨融资租赁协议,据此,基石京信融资租赁须自西安大唐电力购买朱寨租赁资产,代价人民币约5755.41万元;收购后,基石京信融资租赁作为出租人,须将朱寨租赁资产出租予朱寨承租人,租期为96个月,租金总额估计约人民币7999.60万元。此外,根据朱寨融资租赁协议,朱寨承租人须向基石京信融资租赁支付约人民币408.63万元的融资租赁手续费。
同日,协鑫新能源集团:与西安大唐电力订立东海EPC补充协议,据此,东海EPC协议的条款应予以修订,致使西安大唐电力为东海承租人采购所有光伏电站设备及建材的总代价减少至约人民币155.74万元;与西安大唐电力订立朱寨EPC补充协议,据此,朱寨EPC协议的条款应予以修订,致使西安大唐电力为朱寨承租人采购所有光伏电站设备及建材的总代价减少至约人民币143.9万元。
作为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商,协鑫新能源集团不时需要资金兴建其光伏电站项目。协鑫新能源董事相信,协鑫新能源集团将透过利用当前协议项下对其现有设备及资产的当前投资,衍生额外流动资金,并为其业务及经营活动提供额外营运资金。
原标题:协鑫新能源订立两份融资租赁协议 以衍生额外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