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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违规撤销自然保护区 千亩光伏电站是否遭拆?
日期:2018-09-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gu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绿盾2018”专项行动第四巡查组在江苏省巡查发现,海安市为开发建设让路,违规撤销了海安沿海防护林和滩涂县级自然保护区。对此,海安市环保局副局长柯光明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在组织相关的专家对上述区域进行论证,确定其是否具有保护价值,如若仍具有保护价值,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违规区域内涉及的企业进行有偿拆除。

身陷违规旋涡


在江苏省沿海开发战略板块中,海安位于南通市最北部,总面积为1180平方公里,但却是沿海县市中海岸线最短的。不过,尽管只有8公里海岸线,但海安却是中国“河豚之乡”“紫菜之乡”“鳗鱼之乡”。

此前,海安在南通市的6个县中,工业经济位列倒数第一,但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海安一路赶超,实现了华丽转身,变成苏中排头兵。2017年,其全年的GDP为868亿元,城镇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0656元和19641元。2018年5月14日,海安撤县设市,成为海安市。

今年9月,记者来到海安走访调查。在海安老坝港滨海新区,天空蔚蓝,松林滴翠,处处绿荫葱葱。但随着疾驰的汽车一路往东,那一抹绿色逐渐被错落的现代化厂房、高耸的风车电机、密密麻麻的光伏电板所取代。

记者从当地的居民口中得知,上述区域为之前设立的自然保护区,在近几年,一些工厂、工业项目才逐渐建立起来。

柯光明对本报记者表示,上述区域之前确实为县级自然保护区,由原海安县于2001年批准设立,总面积9113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沿海湿地及条斑紫菜、文蛤及泥螺等物种。

柯光明回忆道,当初设立自然保护区,是因为县政府出于保护环境的初衷,但是缺乏经验,没有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论证,就自行决定设立。但等到2013年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2011—2020年)的批复下发后,县政府认为可以对保护区作出调整,所以便在2013年考虑撤销保护区。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3月,原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复了《海安县海域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其规划的海安老坝港滨海新区范围与保护区范围有较大面积的重叠,在保护区内规划布局了石材、家具及能源产业园。

仅仅2个月后,2013年5月,原海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撤销沿海滩涂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将保护区所在区域改为休闲度假区、临港工业区和精致农业区。目前,海域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产业园均在建设中。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绿盾2018”专项行动第四巡查组发现,早在2010年8月,原海安县人民政府就谋划撤销保护区,向江苏省环保厅报告海安沿海滩涂资源有限,已不宜设立保护区,拟实施滩涂开发。2013年发文撤销保护区并开展实质开发后,海安县又试图通过调整保护区的形式确认撤销保护区的实质。

2018年8月28日,海安市人民政府向南通市人民政府上报请示,提出“该区域内(注:保护区内)存在部分较成熟的建设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较大的贡献,但长期的开发建设活动,已使该区域失去了生态功能保护价值”,要求调整保护区。

柯光明表示,巡查组既然已作出相关决定,市政府正在组织相关的专家对上述区域进行论证,确定其是否具有保护价值,如若仍具有保护价值,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违规区域内涉及的企业项目等进行有偿拆除。

数千亩光伏牵涉其中


据悉,2013年至2016年期间,海安沿海防护林和滩涂县级自然保护区内批准9处用海项目,均为光伏发电场,总面积169.6公顷(2544亩),其中6处总填海面积为1.92公顷,均已建成运营。

其中两处较大的光伏电站分别为:江苏海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容量为30MW,于2013年投入运行;上海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的老坝港电站,共投资5亿多元,总装机容量在55 MW,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始投产发电。

对于项目建设在自然保护区内,有可能面临拆除的问题,江苏海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却不以为然,其表示,拆与不拆是政府的事,跟企业并无太大关系,当初该项目是在省政府立项的,其他手续也已具备。

上述说法得到了柯光明的证实,其表示,企业在上述地区的开发所需的相关手续均已具备。撤销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属于政府的责任,政府也会承担,不会让企业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柯光明解释道,其实在滩涂建设光伏电站,属于清洁能源,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建设光伏电站可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减缓空气污染,改善当地生态环境。

一位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因为滩涂地区遮挡较少、太阳能(3.310, 0.04, 1.22%)资源丰富等优势,再加上滩涂地区普通项目开发困难,在滩涂地域建设光伏电站成为很多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选择。而且,电站的光伏方阵是以架空的形式建设,虽然光伏方阵的交错排列会对阳光造成很大的遮挡,但并不是遮挡了全部阳光,且滩涂生物较分散,因此并不会对滩涂原有生态环境造成太大影响。

即便如此,随着环保高压态势,因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光伏项目而被监管部门勒令拆除的问题频频见诸报端。

2017年8月,山东微山要求拆除6个光伏电站共计298MW,原因是这6个光伏项目所在地为山东微县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2017年初,同样因涉及到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湖北荆州叫停总投资约10亿元的光伏发电项目。

自然保护区监管趋严

长久以来,国家级以及省级自然保护区一直是政府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7年底,共调查处理涉及44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2.08万个,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设施590多万平方米;追责问责1100多人,包括厅级干部60人,处级干部240人;完成问题整改超过1.31万个。
 
而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绿盾2018” 行动,将检查对象扩展到所有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通过此次行动不难发现,不仅仅是国家级以及省级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同样是“绿盾2018”巡查组关注的焦点。

记者发现,巡查组在巡查期间多次深入湖南、贵州等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调研。除海安市违规撤销县级自然保护区外,巡查组发现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违规撤销了牛头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于1995年由武义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总面积300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中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物。

对于此次变化,柯光明表示:“专项行动使政府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意识得到了强化,如果没有专项行动和大力度整改,现在可能还没有意识到保护区的专业以及重要性。”

据悉,2018年年底前,上述七部门将编制形成本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并向全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结果。


原标题:海安违规撤销自然保护区 千亩光伏电站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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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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