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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炜:把无竞争力光伏企业加速送进“火葬场”
日期:2014-04-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与一位有竞争力光伏企业的老总聊天,谈及当前企业毛利率不能达到与需求快速增长相适应的理想状态,认为问题源于光伏产能严重过剩。这代表着业内不少人士的看法,不久前“365光伏电站投资及金融峰会”上甚至有产能过百GW之说,呼吁限制产能。对此,笔者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关键的是,认识的偏差会否带来决策的偏差才是值得重视的事情。

笔者以为,造成这种认识偏差的原因在于,把光伏产业整合远未结束与光伏产能必然供大于求混为一谈。

在完全市场化产业,产业整合期内一般表现为供大于求,由于市场作用是合理供求的唯一要素,产业整合与合理供求成为因果呈现正向同步关系。此时,有竞争力企业的毛利率主要受需求增长因素影响;在非完全市场化产业,由于市场和政策共同作用,产业整合与合理供求可以是相向同步而行,也可以是相向不同步而行,甚至可能是反向而行,即由于补贴政策力度加大,需求迅速增加,非市场因素的作用短期内远远大于市场因素,其结果一定是供求加速合理,产业整合速度延缓甚至停滞。此时,有竞争力企业的毛利率主要受产业整合因素影响。当前的中国光伏产业正处于这样一个时期。

光伏属非完全市场化产业,这决定了中国光伏上、中游产业难免出现一个经济学怪相:在当前,一边有竞争力光伏企业满负荷生产,一边毛利率达不到应有水平;在未来数年,供求已经合理,甚至出现结构性的供不应求,毛利率仍旧达不到应有水平。问题主要不是出在供求比例,而是出在中国光伏产业整合不力。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需求增加,供求加速合理和有竞争力企业市场占有率日益提高应当出现的结果分析。全球光伏组件供求变化情况是:2011年是70GW:27.5GW,2014年应是65GW:48GW,在短期内供给不会大幅增长,需求每年不会低于10%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到2015年即可能达到供大于求20%的合理区间;中国有竞争力光伏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是:已经从2011年时的40%,提高至2013年的50%,并且还在加速提高。按照这一发展轨迹,有竞争力光伏企业的毛利率理应快速增长。

其二,需求增加,产业整合进展不力必然出现的结果分析。举例一家本该破产的、规模在百兆瓦以上的光伏中游企业变化情况:2011年底至2012年底,企业几乎处于停产状态;2013年部分恢复生产;2014年大部恢复生产。但这仅仅是在以覆盖电费、员工工资为定价标准前提下进行的代加工经济行为,这种定价方式在中国光伏上、中游无竞争力企业中绝非个别现象。按照这一发展轨迹,有竞争力光伏企业的毛利率增长自然是缓慢的、不合理的。

显然,把有竞争力光伏企业毛利率提高不力,归结为前一种发展轨迹是解释不通的。进而此时将决策的发力点确定为控制产能,则无疑是大错特错了。当前,提高有竞争力光伏企业毛利率的发力点在加大产业整合的力度。

2011年开始的全球光伏产业整合,在市场环境成熟的国家已经基本完成,在我国远未完成,不但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倒退,这严重影响着有竞争力企业和国家的竞争力。三年来,那些无竞争力光伏企业就像过了期的狗皮膏药不但挥之不去,甚至伴随14GW建设目标的提出又死灰复燃,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帮助下生命力甚为顽强,难以清除。

清除这种现象不力,是因为市场之手失灵。加速清除这种现象,要么等待市场之手的自身恢复,要么借助非市场之手来修复市场之手。这个非市场之手就是:国家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不给无竞争力企业任何竞争机会,把他们加速送进“火葬场”。在非完全市场化产业,这种做法是成立的,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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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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