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项目融资模式梳理
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要形式之一,近年来我国的产业发展和设备制造能力快速提高,规模化应用也迅速推进,大型集中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从2013-2017年全国光伏装机数据来看,2015年之前,我国太阳能发电利用主要采用大型地面集中光伏电站形式。2016年后,随着地面电站电价下降,分布式光伏电价保持稳定,使得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对更具有经济吸引力。再加上适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的土地资源逐渐饱和,促使分布式光伏发电成为光伏应用推广的重要形式。
图 1:2013-2017年我国光伏装机情况
那么如果想要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目前可采用的投融资模式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
01、直接投资模式
直接投资模式即投资方采用自有资金全额投资,业主可选取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营单位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前期建设和后期运维,不涉及项目融资。该模式比较方便快捷,但如果项目规模较大,则对投资方的资金实力水平有一定要求,可能会对项目投资方的资金流动性带来一定风险。
图 2:直接投资模式示意图
02、银行贷款模式
即项目投资方向银行申请贷款获得资金后开展项目投资建设的形式。该模式下,企业可以获得大量优质资金,是当前光伏项目投资商采用的一种重要融资模式。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同性质的光伏企业面临截然不同的境况:对于大型国有企业,其资信记录和资产情况普遍较好,属于银行的重点客户,一般可以拿到等同基准利率的贷款,且贷款时间较长(10-15年);而对于一般民营企业,则可能出现贷款利率和贷款年限有所浮动的情况;对于中小型企业,如果无其他固定资产作为抵押,仅凭借光伏项目则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审批。
图 3:银行贷款模式示意图
03、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和融物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品。在光伏发电领域,融资租赁主要包括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模式。直接租赁是指租赁公司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家购入光伏组件,选择EPC方建设,再出租给承租企业的一种方式。直接租赁模式下租赁公司承担了项目建设期的投资,承租企业(项目运营方)无需较大前期投入,解决了初期融资难的问题,适用于有自有厂房的工商业企业。售后回租模式解决项目开发后资金困难的问题,适用于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和运营经验的光伏项目开发企业。理论上,由于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特点,项目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
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
图 4:直接租赁模式示意图
图 5:售后回租模式示意图
04、企业合作模式
企业合作模式一般为民营企业间或中小型企业间与国有企业或大型公司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模式。出于管理和经济效益目的,国有企业或大型公司采用企业合作的模式投资建设规模相对较小(2-6MW)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提供一定的前期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资源勘查、可研编制、项目评估、项目建设等前期工作,项目建成后由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收购持有,中小型企业按出资比例分享电费收益或仅进行电站维护。
图 6:企业合作模式
05、扶贫模式
随着全国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光伏项目建设与扶贫工作也找到了有效结合点,目前针对光伏扶贫工作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扶贫四方协议模式”: 由区县政府将指标分配至乡镇,乡镇政府通过招标选定项目承建单位;贫困户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贷款资金直接交由项目承建单位用于项目建设;光伏项目发电收益优先偿还银行贷款,贷款偿还完后收益按照协商比例发放至贫困户和企业。目前该模式还进一步拓展外延,形成了“惠农四方协议”模式,即将贫困户范围扩大至所有农户,且引入保险公司作为参与主体。目前这两种模式都应发展应用较为成熟。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半年出台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因此该模式已不再适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
图 7:扶贫四方协议模式
图 8:惠农四方协议模式
以上是目前我国分布式光伏项目目前采用的重要的投融资模式,但随着我国光伏行业政策不断变动,光伏补贴趋势退坡愈发明显,光伏行业管理和要求更加严谨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环境将面临一定变化。因此,在新的政策和投资环境下,如何为光伏行业进一步发展打造良好的外部投融资环境,应成为下个阶段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原标题:布式光伏项目融资模式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