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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上网电价做出新调整 但或将预留缓冲期
日期:2018-06-0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三部门日前发布了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光伏“5·31”新政,给近年来高速发展的中国光伏产业踩下一脚“急刹车”。6月4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称,针对光伏“5·31”新政,该协会从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已取得2017年普通地面光伏电站指标的项目,若能够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网,仍将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

这意味着,普通地面光伏电站仍执行“6·30”政策,我国新调整的光伏上网标杆电价或留有缓冲期。
 
所谓“6·30”政策,是指往年备案的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如果于当年6月30日前仍未投运,将执行新一年度上网电价,故而光伏行业存在“6·30”抢装之说。“6·30”政策已经成为光伏电价的核心政策,对市场行情、组件供应、项目收购等形成了巨大影响。
 
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2018中国市场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的措施。具体来看,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较去年底均下降了0.05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底刚刚确定了上网电价后,“5·31”新政再次调低了这一价格,打破了此前上网电价一年一调整的行业传统。“随着光伏电站生产成本的下降,电价补贴下调已是必然趋势,时隔5个月再度下调标杆上网电价,这将意味着今后电价调整频次会加快。”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指出。
 
此外,业内有观点称,本次三部门之所以出台如此严厉的新政,根本原因在于补贴压力太大,且短期内难以解决。多年来,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主要采取“标杆电价+财政补贴”的方式。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达1000亿元。
 
针对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这一说法,林伯强表示,相关消息的准确性还需要进一步核实,企业目前暂时不应盲目抢装。

原标题:新调整光伏上网电价或留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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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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