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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分别听取了两个项目意向投资单位关于项目情况的汇报,认为两个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光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实施有利于拓展苍南县新能源开发利用,打造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基地,同意两个项目准入建设。
藻溪镇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拟选址加针坑村,用地面积约1700亩,装机80MW,总投资额约6.3亿元。项目用地为复垦地或再造地,为了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将采用农光互补的形式建设光伏复合电站,即光伏组件下方种植农作物。项目建成后年均上网电量8060万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
矾山镇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拟选址高丰村,用地面积约950亩,装机30MW,投资额约1.8亿元。项目实施计划承担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20个,带动每个村集体经济年增加总收入6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备案并取得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竞争性指标。
原标题:借力“光伏发电”壮大集体经济两项目通过准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