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湖北省宜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名为《关于投资太阳能电池发电、电站等项目的风险提示》的公告,对当地某公司利用光伏发电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了公开警示。
该办公室称,近期接到多起举报反映,有公司在当地以投资入股建设光伏电站的名义向群众募集入股资金,并许以固定收益及高额回报,该投资模式存在巨大风险隐患。
“非法集资隐蔽性强、损害性大!广大市民朋友们不要受虚假宣传蒙骗或给予的高收益、消费返利诱惑!对“高额回报”的投资宣传要进行客观、冷静分析,正确识别非法集资“画饼—造势—吸金—跑路”的套路,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该公告如此接连三个感叹号的句式,恐怕在政府公告中并不多见,也可见此事在当地影响不小。
而这并非首例地方政府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涉嫌非法集资的警示公告。
两者所指是否为同一公司并非问题的重点,该当深思的是,光伏发电为何会屡屡成为骗人的工具?
客观地说,光伏发电项目由于有着可预期的稳定、持续收益,具有极强的金融属性,因此是相当好的金融创新题材。
不过,在市场管理机制不完善和信用体系匮乏的背景下,此类金融创新也极易被扼杀。而一同被扼杀的,或有可能也包括能促进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的某种机遇。
原标题:光伏发电又成“非法集资”警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