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对各示范项目业主单位说明了延期投运的电价联动政策以及需遵循的相关规则,在此基础上,要求各示范项目业主单位必须在2018年2月底前提交项目是否推进的承诺函,并抄报项目所在地省发改委,届时不出具承诺函的企业,将作自动放弃示范资格处理。
由此可知,今年2月底,在相关政策机制下,承诺“干”的首批示范项目的最终数量将得以明确,到底有多少示范项目将放弃示范资格?已成为当前行业的讨论热点。刨除春节假期,留给“纠结”中的部分示范项目业主单位考虑决策的时间只有约一周时间。
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延期的相关政策是影响光热示范项目推进的最大外部问题之一,此次座谈会的召开表明政府层面正在积极着手解决这一问题,本着确保首批示范项目建设取得成功的一致目标,从政策角度化解示范项目的推进障碍,为示范项目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
原标题: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延期的相关政策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