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中与光伏相关的内容如下:
二、2月15日(除夕)至2月21日(正月初六),各光伏电站停运调峰。2月8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14日(腊月二十九)、2月22日(正月初七)至3月2日(正月十五),省调根据电网运行情况,按照“先弃风后弃光”的原则通知各地调光伏电站停运调峰,地调负责通知光伏电站执行。
五、对于未按指定时间停运的光伏电站,值班调度员可将该光伏电站与系统解列,该光伏电站在春节期间不再安排并网发电。
六、各新能源场站按照国调中心下发的《光伏理论发电功率及受阻电量计算方法》计算弃光电量,并按要求上报省调。
原通知如下: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新能源调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