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河南省上蔡县2016年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存在扶贫补助款分配不均,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经了解,民众所反映项目名为:上蔡鑫光新能源15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上蔡鑫光新能源项目)该项目是2016年上蔡县实施光伏扶贫发电的重点项目,占地约4600亩,投资14亿元。
近年来,国家加大扶贫力度,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科技扶贫等多种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光伏扶贫也位列其中。针对此民生问题,本网赶赴上蔡县进行了走访了解。
“农光互补”也称光伏农业,是将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农业种植或养殖大棚进行有机结合的一种技术,在农业大棚的向阳面上铺设光伏太阳能发电装置,具有发电能力,又为一些喜阴的农作物、食用菌及畜牧养殖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还可以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
位于上蔡县邵店镇的上蔡鑫光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扶贫项目
上蔡邵店镇光伏扶贫项目所占基本农田
光伏电板下宣称种植中华油牡丹如今却杂草丛生
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2009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提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根底保护制度,根底保护的红线不能碰,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支持和规范设施农业发展,事关中国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要求,也是践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国土资源工作定位的必然选择,必须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
上蔡县鑫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上蔡县邵店镇集北村。2016年上蔡县鑫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一期15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规模500MWP)建设项目,由上蔡县鑫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迪盛四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占地4600亩,计划投资14亿元,该项目采用在光伏电池板下方地面开展农业种植中华油牡丹,建设农光互补型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运行寿命25年,计划通过升压接入变电站并入国家电网,预计销售达15亿元,利税2.5亿元,安排就业人员120人。
据了解,上蔡鑫光新能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的实施地在上蔡县邵店镇,基本分布在该镇的西岗村和邵店村。在西岗村,问及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村民介绍:去年(2016年)县里就通知弄这个发电项目,要征俺村(西岗村)的地,西岗村是个大村,22个生产组,一万多人,地也多。就这样村里的几千亩地就被征用了,征地时不少村民是不同意的,不同意的村里就挨个做工作,村里的路都有的被占了,后来因为都是平头老百姓,胳膊拗不过大腿。土地被征后,老百姓自家的地也不能种了。然后村里通知签合同,签完给征地补贴,每亩地每年补贴940元,每年10月1日给钱,听说是征用25年,先签了15年的合同,合同都在村委。
2016年5月30日,上蔡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扶贫、国土、财政、电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该县光伏扶贫工作中的各项事宜。上蔡县人民政府还发布了《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光伏扶贫对象主要是丧失劳动能力及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家中无劳动力的贫困户。上蔡县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分别为上蔡县鑫光新能源500MWP光伏电站和驻马店力诺20MWP光伏电站,其中上蔡县鑫光新能源500MWP光伏电站计划6月30日实现部分并网发电。
上蔡县光伏发电实施方案中,扶贫效益分配方式介绍,贫困户按每户每年3000元标准,由上蔡县鑫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驻马店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从电费收益中支付。贫困户年度可支配收入金额为3000元/年(持续获益20年),对应30kW/户。
但据了解,在西岗村,一朱姓贫困户并未获得光伏发电的扶贫补贴,更没有得到3000元/年收益。在西岗村南,该村的基本农田里都被按插上了光伏发电桩,目前发电板还未安上,现已被叫停。
项目宣称的发电板下种植中华油牡丹,形成集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娱乐、餐饮于一体的旅游带,为周边贫困户从事服务业和就业提供机会。也都被村民称只是“做样子”“走形式”,实际情况是该村千亩光电面板下基本已杂草丛生,农作物大多已死亡。
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上蔡县耗资14亿的扶贫项目虎头蛇尾,不仅占用大量的基本农田,而且也损害了农民自身的基本利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何在,相关领导干部的监督义务又何在?脱贫攻坚不是口号,不是数据,不是报表。要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要善于倾听群众的心声,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于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
原标题:上蔡县光伏扶贫被指“走形式”亿元投资项目莫沦为“形象工程”